第三百六十一章 討價還價(1 / 2)

俞國華是副市長兼公安局長,從職務級別上來說,算是葉鳴的上級領導,但現在他們兩個人之間的這場談話,卻並不像是下級向上級彙報有關情況,反倒有點像一場互相討價還價的“交易”。而交易的對象,就是北山縣公安局局長和政委這兩個職位。

葉鳴的提議是:北山縣接受市公安局的推薦提名,認可林山調到北山擔任縣公安局局長;在此前提下,市公安局也要接受北山縣委的提名,提拔駱雄擔任縣公安局政委。

但是,俞國華卻對葉鳴的提議有點不屑一顧,並很直白地告訴他:市局推薦林山和李達兩位同誌到北山縣擔任公安局局長和政委,得到了市局絕大多數黨委班子成員的支持,也得到了市委政法委的認可。而駱雄,在擔任副局長期間是一個有爭議的人物,曾經還被人實名舉報過,在市局黨委班子成員中得不到多數支持,市委政法委那裏也很難通過。

葉鳴提醒他說:“俞市長,據我所知,在民安市縣級公安局的局長和政委人選推薦提名上,有一條約定俗成的規矩:局長人選由市局黨委班子推薦提名,並征求地方黨委的意見,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後再按程序報市政法委書記、市委副書記通過,最後由市委常委會研究任命;政委人選由地方黨委推薦提名,並征求市局黨委班子的意見,由地方黨委研究任命。

“但是,在北山縣公安局局長和政委的推薦提名上,市局卻破壞了這條約定俗成的規矩,首先,在局長的推薦提名上,你們市局事先沒有跟我們縣委班子通氣,也沒有征求我們的意見,作為縣委書記,我現在對你們推薦的局長候選人林山同誌的情況一無所知,這是不是對北山縣委班子、對我本人的一種無視和不尊重?其次,我們縣委集體醞釀推薦的政委候選人,你們不問青紅皂白就予以否決,並強行推薦一個我們並不了解的陌生人,而且事先也不征求我們縣委班子的意見,市局這樣做是不是有點過分?”

俞國華微眯著眼聽葉鳴說完,用手指撥弄著辦公桌上的一支紅藍鉛筆,沉吟了好一陣,才不疾不徐地說:“葉書記,你剛剛說的局長由市公安局推薦提名、政委由地方黨委推薦提名,這隻是一種約定俗成的做法,而且僅限於民安市,其他地州市不一定也是這個規矩,對不對?”

“對,這是我們縣委組織部部長楊強同誌告訴我的。”

“這就對了嘛!既然這隻是一種約定俗成的規矩,而不是必須遵守的原則和製度,那麼,這規矩肯定就是可以視情況變通的,也是可以靈活應用的。這次你們北山縣公安局的局長和政委同時空缺,這種情況比較突然,也比較特殊。如果楊建華沒有被抓,那麼以他對北山縣公安局領導幹部的了解,可以向我們市局推薦一個政委人選,征得你們縣委同意後,市局肯定會尊重縣裏的這個推薦意見。但是,現在楊建華已經進了看守所,你這個縣委書記又是新來乍到,對北山縣公安局的幹部情況肯定了解掌握得不多,也不可能清楚誰適合擔任政委一職。如果讓別人推薦,又難免受蒙蔽。

“市局充分考慮到了上述因素,所以幹脆把局長和政委的推薦人選一並確定了下來,經局黨委班子研究後報送到政法委去審批確定。你們縣委要充分相信我們市局黨委班子的眼光,也要相信我們選人用人的標準和原則,不可能安排那些能力不足、品行不佳、資曆不夠的幹部去擔任北山縣公安局的局長和政委。我們這次推薦的局長人選林山同誌、政委人選李達同誌,就是兩位政治可靠、業務過硬、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相信你們縣裏一定會滿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