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晚上,夏嬌被城關派出所釋放回家,福猛子、毛栗子、矮冬瓜三人隨後到派出所自首,接受審訊後,第二天上午被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治安處罰,並被送到拘留所執行。
上午十點半左右,顧鑫帶著分管稽查的副局長王誠、稽查大隊長高彪、市場股股長劉熙才,氣勢洶洶地趕到城關派出所,衝進李毅的辦公室。
顧鑫怒氣衝衝地質問道:“李局長,聽說你們昨晚就將暴力抗法的組織者和指揮者夏嬌釋放回家了,那三個打人凶手也隻是予以治安拘留五天的處罰,你們到底得了藍月亮公司多少好處?為什麼如此徇私枉法?”
李毅見他還如此囂張,竟然反誣派出所得了藍月亮的好處,不由氣往上撞,抬手在桌子上猛拍一掌,厲聲喝道:“顧鑫,你猖狂什麼?你身為一個局長,難道不知道你們昨天的所謂執法行為是嚴重違反程序的嗎?藍月亮演藝中心尚在裝修期間,沒有任何經營行為,你們卻以她們非法經營為借口,違規違法查封人家的門麵,你們依據的是哪個國家的法律?
“我明確告訴你:你們昨天查封藍月亮的行為,是明顯違法的,藍月亮的員工阻止你們的非法行為,是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根本與‘暴力抗法’沾不上邊。我們公安機關保護的是合法合規的執法行為,對於你們那種非法的野蠻執法,我們不僅不能支持,還要予以糾正!”
因為考慮到紀委還沒有對顧鑫等人采取措施,為了不打草驚蛇,李毅並沒有指斥他們的貪腐行為,而是抓住他們程序違法的問題予以駁斥。
高彪見顧鑫被李毅駁斥得啞口無言,忙分辯說:“李局長,我們承認昨天的執法行為在程序上有點瑕疵,但我們的初衷和出發點是好的,目的是為了呼應群眾的呼聲,消除可能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的隱患。而且,我們現在采取預防性執法措施,其實也是為藍月亮演藝中心的投資人著想,因為他們現在還沒有正式開業,投入的資金還不算太多,現在查封這個公司,可以避免他們遭受更大損失。否則的話,如果等他們正式營業後再去查封,他們的損失會更大。”
劉熙才見李毅在聽了高彪的辯解後,臉上露出不以為然的表情,便轉換話題說:“李局長,我們先不討論昨天的執法程序問題,從另外一個角度說一說這個事:夏嬌手下那三個打人凶手明知執法的是文化局幹部,但仍然下狠手進行毆打,致使四個幹部不同程度地負傷,現在都躺在病房裏接受治療。不管怎麼說,他們打人的行為是違法的,按照刑事立案的標準,如果我們的幹部中有人構成輕微傷或者輕傷,那三個人是要負刑事責任的,對不對?而現在,你們公安機關卻在沒有鑒定受害者傷情的情況下,搶先做出對三個打人凶手予以治安拘留的處理,這樣做是不是有點草率?”
李毅冷笑一聲說:“你怎麼知道我們沒有做出傷情鑒定?就在今天上午八點,我們局裏的法醫已經對你們的四個傷者做了法醫鑒定,鑒定的結果都是輕微傷以下的傷情,這個結果我們正準備通知傷者和他們的家屬。我們就是根據法醫的鑒定報告,對三個打人的藍月亮員工做出治安拘留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