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充足的證據以及各罪犯本身的認罪口供,再加上這件事的一個特殊性,僅僅用了幾個小時的時間,對黃領隊一事的處罰也出來了,根據國家刑法第第二百四十六條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關於辦理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等條例規定,再結合其犯罪情形以及影響等等各方麵,最後對黃領隊處以兩年零八個月的有期徒刑。
黃領隊隻能慶幸這次事件被警察抓的早。
或者說,他沒有明著說要管小彤給他打款避免這件事。
也慶幸他跟某明星那次事件中,他沒有向該明星要錢等等,否則這就不是這所謂的誹謗罪兩年零八個月這麼簡單了,而是還得加上一條敲詐勒索罪。
不過,某明星那次事件中,雖然是收到黃領隊的引誘等等相關,但是這件事在事實上確實是該明星進行吃雞了,雖然是被黃領隊下套了,不過根據事情情況,黃領隊並沒有達到誣陷罪程度。
星城公安局在網上是有自己的微博的。
包括荊南省公安廳也在網上有自己的微博。
這件事結果處理書拍成了照片以及黃領隊被抓的打了馬賽克的相片,然後上傳發布到了荊南省公安廳、星城公安局的兩個微博上。
同時,韓小箐也用黃領隊扒皮的那個微博賬號,轉發並且了公安局的這兩個微博信息。
不轉發不要緊,這一轉發,網上徹底炸了。
三個微博性質可不同。
前兩者雖然注冊了微博,但是關注的人很少,發布了微博一時間也沒人注意,或者說看到了也沒有往娛樂圈這個大事上想,再則就是關注這兩微博的要麼是星城本地政圈或者商圈,或者本地的一些中老年人。
年輕人誰會關注這個啊。
但是黃領隊的微博卻不同了。
因為他是管小彤跟柳如清二女爭夫這件事的曝光者、發起者,很多吃瓜的網友都關注他的微博呢,尤其是在這種幾個小時前又發布一條微博,隱喻表示自己手裏頭還有更大的實錘。
吃瓜群眾要的是什麼?
要的是精彩啊。
所以黃領隊的微博每一刻動靜都有人在留意,當看到黃領隊轉發微博了,第一時間就有很多人過來了,可當他們看到的卻是公安局的處理信息……
然後,網上一片石化。
這什麼情況?
明明說好還要更大的實錘呢,怎麼還沒放出來您倒是先進去了。
對公安局的處罰網友自然是深信不疑的,既然公安都發布了這樣的處罰處理書出來了,再加上上麵紅印,這件事自然是這樣確定了性質,大家都以為還會有更精彩的話題呢,沒想到這一切卻是這黃領隊故意歪曲事實來抹黑。
不過,盡管黃領隊對這件事進行了歪曲抹黑。
但是有一件事可以確定,那就是相片。
相片是真的,早有人對扒皮發出來這些相片鑒定了真偽,沒有一絲一毫的PS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