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家聽我這麼一說,詫異的瞥了我一眼,旋即麵色一喜,眼神如枯木逢春般化了開來,喜道:“別說一件事,就算百件事,我也依你!”
“明天必須開路!”
我這樣說,是因為,我感覺死者在堂屋內放久了,恐怕會多生事端,即便死者仍有心跳,我依舊不敢賭。更為重要的是,這場喪事還有遊書鬆這個不穩定的因素。
“明天?”主家一愣,在我身上盯了一會兒,抬眼朝他邊上的女人看了過去,好似在詢問那女人的意思。
“不行!”那女人想了一下,一口拒絕我的請求,說:“我們也想同意你的請求,隻是…,那些親戚不好交待,還有就是…”
說到這裏,她頓了頓,好似有啥難言之隱。
我問了一句,“還有什麼?”
她搖了搖頭,也不再說話,反倒是主家開口道:“八仙兄弟,我…我…唉,你能不能換個事,這事真的不能同意!”
聽著這話,我甚至不解,按照清明節的規矩來說,當日死人,需三日內抬上山,這合情合理啊!為什麼他們偏偏不同意?
我將心中的疑惑問了出來。
主家兩口子交換了一下眼神,愣在那,也不說話,這把我給急的,就說:“你們總得一個理由吧!不然,這喪事咋辦下去?”
“我…我…”主家支吾一句,最後歎了一口氣,解釋道:“你就別問了,這事牽扯到家醜,俗話說,家醜不可外揚,我…我實在是無可奉告!”
說完這話,主家給我掏了一根煙,又替我點燃,繼續道:“八仙兄弟,真心抱歉,依我那些叔伯的要求,家父的喪事需要拖延至清明節後第七天,還望你多擔待一點,你也知道,在喪事上叔伯的權利甚至比我還要大,他們要怎樣,作為晚輩隻能依照他們。”
我懂他意思,在喪事上,房裏人權利的確很大,特別親兄弟這輩,甚至比死者兒子的權利還大。
打個簡單的比方,宋廣亮死了,作為宋廣亮兒子,辦喪事是義務,而宋廣亮那些兄弟屬於房裏人,他們有權利要求宋廣亮應該將喪事怎辦,甚至可以刁難宋廣亮兒子,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死的是他兄弟,自然有權利要求喪事。
當然,這種要求也是需要付出代價,那便是叔伯之類的親戚,有義務讓喪事熱鬧起來,否則,單憑一張口,也不能令人信服。
就如,叔伯們要求喪事上應該有哪些儀式,而作為叔伯,至少也要來條龍熱鬧氣氛吧?倘若連條龍都不來,誰信你的?
總而言之,喪事上這種規矩多的很,無一不體現著尊重二字,有時候真想說句,五千年的文化底蘊,在喪事上表現的淋漓盡致。
那主家見我沒說話,拉了我一下,說:“八仙兄弟,你看,換個事怎樣?”
我想了一下,就說:“你那些叔伯在哪,我去找他們商量一下!”
他麵露尷尬,說:“這個點應該都睡了吧!”
“告訴我地址即可,我去找他們!”我丟下這麼一句話,也不再說話,主要是我覺得跟他商量,好似沒啥用,還得找他那些叔伯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