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守身如玉】
眼不見,心不煩,有時候也是一種語境。
交流的對象不懂幽默。一群照章辦事的文物警察。
“這些東西文物局來人看過了嗎?”藍守玉問道。
文強說,打過電話,人家以為弄到國寶了,一聽是一堆爛普貨,態度立馬一百八十度,還嘲笑,說我們撿垃圾。你個文物局,吃這碗飯的,兄弟夥是抓人拿贓的,你問我,我問誰呀?牢騷歸牢騷,文物法管著呢。一個爛碗一個爛碗地把圖發過去。文管所的人研究了半天,打電話過來問東西咋來的?咋來的?我要說是挖出來的,你相信嗎?我要是說了,那就是做偽證,沒有證據,證明那東西是挖出來的,證人沒有,供詞也沒有。完全無憑無據,我們憑啥說是挖出來的?隻好如實回,說是兄弟夥辦一個案子,從嫌疑人家裏發現了,感覺蹊蹺,順手就弄回來了。人家沒好氣了,有屁用,一堆爛貨,還當寶。文管所顯然不耐煩了。要掛電話。趕緊解釋,那是家老實人,擺地攤生意的,看那些東西塗有新鮮泥巴,辣眼,就聯想會不會出土的?話還沒說完,對方先說了一句少見多怪,在丟下兩個字“垃圾”後,把電話掛了。兄弟夥鬱悶半天,這是熱臉貼冷屁股,找罵啊。
他任由文強發牢騷。
“我們少見多怪,你也是專家,你見多識廣,你也說說,這是‘垃圾’嗎?”文強憤憤不平,拿了塊瓷片,在藍守玉眼前晃了晃。
“首先,我澄清你的說法,我不是啥專家。專家是罵人的話。他們才是磚家。東西是國寶,還是垃圾,人家說了算,你上火也沒用。法院不會聽你的,也不會聽我的。”
“他們隻認得佛頭。這下好了,吃力不討好,他們說是‘垃圾’,那就像醫生下病情通知,這也好,省了好多事。”
“你明白就好。”
“把佛頭找回來,他們高興,兄弟夥的差也交了。”
“那你還沒事找事?”
“我們不是吃不準麼。”
“這叫交學費。”
“所以才拜你為師嘛。”
“說正題。這些東西,要站在文物價值的角度,文管所說的,沒錯。就算它對,也就是幾個粗瓷爛碗,不值倆錢。”
“這麼說,你也認為是‘垃圾’?”
“最關鍵一條,你根本無法證明東西是出土的。”
“不是在嫌疑人家裏搜來的麼?嫌疑人有問題,這東西不就有問題?”
“那是你們辦案的想當然。你說了,那家人就是擺個地攤的,這裏買,那裏賣,連嫌疑人自己都說不清楚東西的來頭,就算文物局人拍胸脯說是出土文物,沒有嫌疑人的口供支持,你能辦人家的案嗎?法院認的是證據。”
“怎麼說,你也不感興趣?”
“你說呢?”藍守玉反問道。從他輕描淡寫的口氣,似乎真對這一堆“羊糞”無視。
“這樣吧。我們之間來往,也不是三回兩回。你再幫我們掌一下眼,看看到底有沒價值。隻要你說一句有,不管有沒有,我們都給文管所那幾個大爺送過去。要是,連兄弟你也看不上,你就拿去處理,一來東西在你手裏,我們放心,你是收藏家,保護文物嘛,當然如果多少能給我們變點辦案小費,就燒高香了。你曉得,辦這種案子,賣力不說,幾頭不討好。”
“你把我往火坑裏推麼?東西是從嫌疑人屋裏搜來的,你就不怕人家告你們?”
“這個你放心,東西是嫌疑人家屬主動叫我們拿走的,說那東西不吉利。”
“就算如此,文哥,我的原則,你也曉得。我名字就是‘守’,守身還守法,從不碰啥案物。不過嘛,你這一堆垃圾,來曆不明,別說文物局看不上,連地攤販子也難得看一眼。既然文管所沒興趣登記,能不能作案物標的都存疑。不過,你文副局長代表人民警察,找我解決點具體問題,我要是不幫,也說不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