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我的?”
我困惑著,這是季明蓮的生日,季涼川為什麼要送我禮物?
但是季涼川的心思,我都不懂,方子均又怎麼會懂。
說是禮物,方子均遞給我的卻是一個公文袋。
“就是這個?”我從方子均的手裏接過,先用手指感覺一下,不厚,感覺裏麵也不過就是一份文件。
“是的,季總交給我的,就是這個。”方子均怕我不相信,故意加重了的咬字。
季涼川送給我的禮物,竟然是一份文件?
是怎麼樣的一份文件,值得“禮物”這兩個字。
以季涼川的做事風格,我實在是不相信,他會做出往常小說電視劇裏會有的那種橋段,比如裏麵是一份房產買賣合同,而上麵寫了我的名字……
光是想想,我就覺的有些尷尬。
我並沒有當著方子均的麵打開這份“禮物”,而是欣然的接下,然後讓張嬸送他出門。
等就剩下我一個人了,我才開始正是開啟,將文件袋裏的那一份文件,一點一點的拿出來。
文件放反了,所以我一開始看到的並不是頭幾行的字眼,而是最後的落款處,是我的簽名。
赫然寫著:顧晚。
是我的筆跡,但是跟我平時的筆觸比較起來,又顯得淩亂。
我當時簽下這份文件的時候,顯然是心慌意亂的。
我正抽出文件的手,一下子就停住了。
這一份是……我抓著文件袋的手微微的發抖著……
光是看著這個簽名,我就認出了來了,這一份,是我和季涼川結婚前簽下的“婚前協議”。
這一份協議上,不僅規定了小孩的撫養權,還寫明了我之後的贍養費,更重要的是,這一份文件將我們的婚姻加上了一個期限。
一年。
一年之後,我們雙方必須無條件的離婚。
也正是這一份協議,讓我對這一段婚姻迷茫和痛苦過,覺得自己不過是季涼川的一個工具。
當時那種心碎的感覺,依舊殘存在我的記憶裏。
一式兩份,我簽的幹淨利落,季涼川收了一份,我這裏也還有一份。
但是今天……季涼川突然把他手裏的這一份,還給了我。
而且是當做禮物,送給了我。
我陷入沉思,細細思忖著季涼川這麼做的用意。
這一份協議是沒有第三方律師在場,也就是意味著,沒有公證人。如果季涼川手裏沒了我簽字的合約,如果一年後我要是不想離婚……就不需要配合他,不用無條件同意離婚。
除非他提起法院訴訟,走正是的離婚流程,不然我們這段婚姻,是不會被劃上休止符的。
而如今,季涼川不是默默的銷毀協議,而是將它送給了我。
兩份協議都在我的手裏,而且都有他的簽名,如果一年後,想要結束婚姻的人是我,他才是必須無條件配合的人。
他送給我的,更是對這段婚姻的控製權。
真的是這樣嗎?
我雖然在心裏想明白了一切,卻是那麼的不敢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