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們確認了死者的身份,也有了死者生前的照片,更是知道死者生前很多的信息。這也就為了我們偵破案件帶來了很大幫助。
但是有一點我覺得很可疑,那就是為什麼死者的衣物都是穿的好好的,而死者的鞋子確沒有了,這怎麼都說不通啊。
剛剛開始我考慮到,現在是夏天,死者是不是穿著那種很方便的鞋子,導致凶手拋屍或者在江中的隨波逐下的時候被衝掉了。
但是剛剛劉詩琪的母親說了,死者在死的那天會回家,那就不可能是穿著方便的拖鞋之類的,應該是比較舒適的鞋子,畢竟死者的家距離市裏比較遠,死者沒有道理穿著拖鞋回家。
那死者的鞋子去哪了?而且死者的衣物都是好好的,而且衣物裏麵沒有錢包之類的重要物品。這就有兩點的可能,要麼死者在回家的途中被打劫了,劫匪不知道由於什麼原因殺了死者,但是如果按照這種說法,凶手沒必要砍下死者的頭顱,挖下眼珠子塞進她的肚子裏麵,而且還是用汽油當的潤滑劑,這不符合邏輯啊,最多也應該是隨便找個地方拋屍啊,而且更加沒有必要脫去死者的鞋子。
那就隻剩另外一種說法了,死者應該還沒有出發的時候就被人殺了,也就是在家中就被殺了,凶手殺人毀屍,然後拋屍。現在是夏天,大部分人在家都會放鬆自己的腳,光著腳丫子,不穿鞋子,這也就可以解釋為什麼死者是光腳的,身上沒有錢包和其他的物品,因為她被害的時候,就在家中,這些東西就不可能帶在身上了,至於鞋子當時死者根本就沒有穿鞋,凶手肯定也不會多此一舉給死者穿鞋,不過這種解釋裏麵有兩個可能。
一,凶手就是死者親密的人,試想有誰能在死者的房中,答案當然不言而喻,要麼是死者的閨蜜,要麼就是死者的男友,從整個案件的分析,我個人覺得如果這種說法成立,那麼應該死者的男友。死者住的地方,離長江很遠,要是一個女人根本沒有那麼大的力氣,從那麼遠點的地方將死者拋屍,再從心裏分析,我相信沒有那個女的會幹出將人頭顱砍下來更不會將眼珠子扣下來,然後塞進死者的肚子裏麵。
二,凶手也有可能是入室偷竊盜竊的人,正在盜竊的途中,死者回家了,正好被死者抓了個正著,小偷一時頭腦發熱,為了不暴露自己殺了死者,毀屍,然後拋屍。但是我覺得不可能,因為如果是小偷入室殺人的話,沒有理由會毀掉屍體,第一時間逃走才是正事,更不會去拋屍,而且一個小偷是沒有拋屍的必要的條件的,所以我覺得凶手一定是死者的熟悉的人,而且有80%是一個男人。
有些事情,劉詩琪的父母肯定不知道,劉詩琪很有可能會有男朋友,不過現在我們有了劉詩琪的所有資料,有沒有都很好查到都很好查的,這件案子應該很快能偵破了。
“餘洋,你在想什麼?這件案子有什麼想法。”不知什麼時候了一杯牛奶走進捧了我的辦公室,笑著問道。
看來,屍體的源頭找到了,女暴龍也由陰轉晴了。隻不過拿著一杯牛奶進來是什麼意思,難道閑著沒事跑到我這來喝牛奶?我有點摸不著頭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