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月月沒腦子,這是林爸給她的評價。
林月月撇嘴,沒腦子就沒腦子。反正不管怎麼樣,她都要離開那個貧窮的山村,離開那座貧窮的城市,去電視上才會看到的美麗都市。
那時候的容藍,已經在娛樂圈小有名氣。
林月月坐在駛向江城的火車,看著火車上的電視投屏,第一次看到容藍。
當時她心裏驚詫了一下,隨後臉紅起來。
這個男人,長得可真好看。
這是林月月第一次見容藍時,心裏的想法。
不過這種想法也就是刹那間的事。
畢竟她和容藍的距離,不止是天和地,而是火星和水星的區別。
兩顆不同的星球,永遠都不可能觸碰到一起。
林月月初到江城,著實過了一段幸福的生活。
她先是去一家電子廠裏打工,每個月工資一千二,包吃包住。吃的是盒飯。住的是八個人一間的宿舍。
雖然條件比家裏強多了,可是一千二的工資,除了給妹妹林霜交學費,再給爸媽彙一點,自己所剩無幾。
她天生長著一張漂亮的臉蛋,雖然沒有妹妹林霜那麼文氣,可是卻美得十分具有攻擊性。
一看就讓人覺得,喲,這是個小美人。
小美人林月月知道自己長得美,也想穿好一點,用好一點,讓自己更美。
可是這點錢根本不夠用的。
她在電子廠裏做了三個月,認識一個開酒吧的男人,然後離開電子廠,去酒吧裏打工。
當然,這件事她是不敢讓家裏人知道的。
如果讓她爸爸知道了,非打斷她的腿。
那個男人外號刺頭,刺頭比她大五六歲,很喜歡她。第一天帶她回去,就想睡她。
不過林月月雖然對刺頭也很有好感,因為他是她至今為止,認識的最厲害的男人。
但是,她卻很知道女人的第一次有多珍貴。
這麼輕易的交付出去,她算了算賬,發現並沒有多少好處。
於是,便拒絕刺頭的求歡。
刺頭沒辦法,想用強。沒想到林月月看著嬌小力氣去很大。
一腳給他踹到小腿上,疼了刺頭好幾天。
於是刺頭便先打消這個念頭,然後專心培養她,做酒吧裏的賣酒公主。
林月月人長得美,腦子也靈活,嘴巴甜起來能甜死個人。
很快她就在酒吧裏小有名氣,賣酒賣的最好。錢比以前在電子廠,賺的翻了幾倍。
她終於可以有錢買好吃的好穿的,買名牌包包,買好的化妝品。
她還往家裏寄了不少錢,不過寄了兩次便不敢再寄了。
她爸很聰明,察覺到她寄的錢多了,就問她做什麼。
如果讓她爸知道她在酒吧裏工作,而不是工廠裏,非打死她不可。
於是她就把錢偷偷地寄給妹妹林霜,林霜也是個懂事的孩子。會知道把錢省著點用,用在正途上。
林月月終於等手裏有了一筆資金,便自己出資在江城購買了一套小房子。
當時那套房子的價格不菲。雖然隻是一室一廳的小公寓。但是,卻是在風景很好的地段,那套小房子,幾乎榨幹了她的存款。
但是林月月依舊很高興,坐在自己房子的地上,看著空蕩蕩的屋子,心裏驕傲急了。
她林月月沒讀書,沒關係,一個人出來闖蕩,還不是一樣能闖出一片天地。
這個時候,容藍已經大紅大紫。
電視上經常播放容藍的電視、電影,還有綜藝節目。
在綜藝節目上,容藍很喜歡害羞,動不動就臉紅。
林月月看著電視上的容藍,又開始春心蕩漾。
晚上還做了個夢,夢裏和容藍各種纏綿,醒來後她羞得恨不得找個地方把自己悶死。
"夢中情人?"林月月喃喃自語。
隨後又笑起來,在自己房間裏貼了很多容藍的海報,還把手機保護屏都換成容藍的照片。
容藍是她的夢中情人。
而那個時候,她也從未想過和容藍有什麼交集。
就像每一個追星的女孩,張揚或默默的喜歡著她的偶像。但是和偶像怎麼樣,那都是別人的故事,和她無關。
她繼續在酒吧裏賣她的酒,繼續努力賺錢,現在的目標是換一個大一點的房子。
等有機會,將父母從那個貧窮的地方接出來。
可以驕傲的告訴他們,看,這是我買的。
不過半年後,一件事卻改變了她的命運。
因為她賣酒賣得好,刺頭很高興,可是和她同行的幾個小姑娘就不高興了。
自從林月月來了後,她們的業績日況俞下,一天比一天差。
幾個人合計了一下,都覺得是林月月這個小賤人搶了他們的生意,一定要好好教訓一頓才行。
於是,她們設計。說是請林月月去夜總會裏玩。其實趁機給她下藥,將她一個人丟在那裏。
林月月渾身燥熱的衝進一個包間,不管不顧的撲向一個男人。
周圍是雜亂的聲音,似乎有人拉扯自己,她被拉開。
但是很快,她又被放開,再次跌入那個男人的懷裏。
之後的一切她都是模糊的,隻記得很痛很痛。
撕裂般的疼痛,讓她哭起來。
那個人抱住她,一遍遍的說:"別哭,小寶貝兒,很快就不疼了。"
林月月還是哭,很難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