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自戕(1 / 2)

風平浪靜一段時間後,零星有一些財經網站、貼吧爆出一些小道消息。

由於這類捕風捉影的消息太過泛濫,一時並未引起注意;

隻是數日後,一些大媒體開始跟進挖掘,並突然爆料——

晉華集團可能涉嫌財務造假!

原來晉華集團公布了進行“定增”發行股份的預案後,傳聞負責財務盡職調查的會計師事務竟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結果!

(注:一般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意見分為五種:1、標準的無保留意見;2、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3、保留意見;4、否定意見;5、無法表示意見;

正常情況一般都是出具1、標準的無保留意見,如出具其他類型如5、無法表示意見,則一般說明企業財務等存在重大問題。)

一石激起千層浪,各大媒體紛紛報道,晉華集團在二級市場的股價開始大幅跳水,引得輿論嘩然,甚至有人認為這是朝暉發動的新一輪大戰。

而晉華集團似乎“不甘示弱”,開始發布公告反擊:

【我公司於近日關注到《證券X報》發布的有關《晉華集團涉嫌財務造假,三年虛增利潤20億》的相關報道,部分網站進行了轉載,報道中所涉及內容具體如下……

上述報道與事實嚴重不符,引起公司股價的異常波動。集團對意圖對公司、對投資者造成經濟損失的違法行為予以強烈譴責,並已向相關部門報案,堅決捍衛集團和股東的正當權益。】

在發布澄清公告後,公司股票也於該下午複牌,相較於前幾日大跌近16%的表現,複牌後的公司股價開始企穩.

原以為李振業又扳回一局,然而好景不長,在引發如此眾多關注之後,證監會不得不深入調查——

一個後證監會宣布:上市公司晉華集團財務造假事件屬實!

在資本市場,是不可能批準企業帶病融資,所以很快證監會便終止核準晉華集團的定增預案!

定增預案被否後,晉華集團的持股比例將繼續維持原有水平,即朝暉一方持有股份40.85%,依舊為晉華集團第一大股東,而原控股股東李振業持有的股份39.15%,居第二。

市場又一片嘩然,因為這意味著李振業通過“自己向自己定增股份”、從而奪回控股股東地位的計劃破產,沒想到這場仗居然又再次反轉。

然而造假事件發生後,就不僅僅是“暫停增發”這麼簡單了——因為這在彼時資本市場屬於嚴重違法事件:

證監會曾專門發布《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製度的若幹意見》,規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如財務造假)存在虛假記載等違法行為,且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市場影響重大,證券交易所當依法作出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的決定!

於是造假事件開始發酵,很快晉華集團收到了收到證監會開出的《調查通知書》,案情被認定為:

“涉案金額巨大、手段惡劣,違法情節嚴重”,將被交易所限期暫停上市!

如此重大利空猶如判了晉華集團死刑!隨後開盤,戴上*ST帽子的晉華集團股價再次連續暴跌,並很快申請停牌。

由於此事件造成了不少股民無辜遭受巨大損失,所以憤怒的人們紛紛指責李振業“繼續敗家”——

“太不靠譜了,怎麼能讓這樣的人執掌一家上市公司?”

“先前就劣跡斑斑,敗掉了自己的家族企業,現在又搞垮了上市公司。”

“我說怎麼這麼厲害,年年盈利,原來是靠造假……”

……

正當市場一片譴責,上市公司晉華集團陷入泥沼之時,情節又開始反轉了!

大家發現一個猶如英雄一般的人物再次登場——

此時,朝暉作為第一大股東宣布正式接手晉華集團董事會,並將進行全麵改組,同時向第二大股東李振業發出“要約收購”議案,準備收購李振業全部股權,以進一步重組公司。

這一做法引得各方叫好,中小股東、二級市場散戶避免了公司退市後市值跳水的巨額損失,公司重組後也將獲得新生並有機會重新留在證券市場!管理層也樂見這一重組,避免公司退市後引發的群體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