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簽約的孩子我帶來了。”林秀幸不帶感情的聲音。
辦公室中,一位年紀稍大的男子抬起頭,看到林秀幸,立刻站起來向這邊走來。
“哦,這麼小的孩子啊……可能需要監護人的保證吧?”那位看上去一點都不像是律師的和藹大叔麵對林秀幸,
“不,他滿十八歲了。”林秀幸說。在麵對公事的時候,他臉上的神氣,和陸青嵐獨處的時候很不同,看上去十分的冷靜和幹練。
“哦。”了然地答應著,那位律師大叔向陸青嵐做著“跟我來”的手勢。陸青嵐跟著他走到一張空著的桌子旁坐下,那位律師大叔抱過來幾乎有一本新華字典那麼厚的一大堆文件。
“這些你先看一下,等一下我來跟你簽。身份帶了嗎?可以先交給我影印嗎?”律師大叔接過陸青嵐遞來的身份證,轉身坐回了自己的辦公桌前。
這時,辦公室裏的其他人陸陸續續開始收拾東西回家,而律師大叔則露出了一個“被迫加班”的無奈表情。
在心中悄悄說著“抱歉”,陸青嵐看著這一大堆文件歎息。
“挑緊要的看就行了。”林秀幸在站在陸青嵐身後,俯下身子,在陸青嵐耳邊輕聲指導著,“其中的大多數,都是與其說是合約,不如說是注意事項一類的東西。可以先簽了再說,以後再慢慢看,——其實不看也沒關係。”
如果外人看到他們兩個此刻的姿勢,一定會覺得林秀幸像是一位疼愛弟弟的兄長吧。但是林秀幸的呼吸噴在陸青嵐的耳朵上,讓陸青嵐的耳朵一陣一陣發癢,不經意間,這癢就仿佛撓著陸青嵐的心般地,讓陸青嵐的呼吸漸漸急促起來。
看到陸青嵐的反應,林秀幸的嘴角露出一抹壞笑。他幫陸青嵐將這些合約分類整理,以方便陸青嵐閱讀。
由於那邊的律師大叔一副“好想快點下班”的表情,陸青嵐隻是匆匆瀏覽了這些文件。
除了一份《實習生雇傭合同》之外,還有零零總總的《保密協議》、《安全協議》、《特殊情況的告知義務》、《商業標準守則》、《勞動紀律和勞動規範》等等各種各樣的文件。
林秀幸在陸青嵐身邊解釋著:“因為你現在的正式身份是學生,所以隻能簽實習生雇傭合同。等到畢業了,會再簽一份正式的勞動合同。雖然明星演唱會、發片、廣告等等的收入很多,但是現在你每個月隻有很有限的實習工資。”
看著這些文件,陸青嵐得出的結論就是,做明星簡直就是超級沒有自由的酷刑。休假要申請、出去旅行要申請、交女朋友要申請(當然,也包括男朋友)、從事危險運動要申請(喂,飆車算不算?)、甚至吃不潔食物都要申請(喂,拉肚子之前你怎麼知道這個食物不潔啊?),總之,就好像是那種提線木偶般,不得到主人的指令就不許活動。而且,這一切的規定都被明文寫進了合同中,也就是說,如果不遵守的話,經紀公司可以到法庭告到你傾家蕩產。
“其實沒有那麼嚴格啦。”林秀幸注意到陸青嵐的臉色,說,“基本上隻要不搞出事情來,也不會有人來找你麻煩。”
陸青嵐點了點頭,機械地在每一個要簽名的地方填上了自己的名字。就光是簽這些名字,就讓陸青嵐覺得手腕發酸。好不容易簽完字以後,律師大叔把文件收走,說給人事主管簽過字之後會再拿回給陸青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