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八十二章 亡命奔逃(1 / 2)

老外們不是沒聽到廖飛喊停,隻是他們更相信自己的判斷,而且過於好奇。

好奇害死貓,害死人更是簡單。當老外們沒等煙霧散去就跑過去,剛跑到鐵板的位置時,他們看到一頭長得像是螞蟻的動物。它長得很像我們平時看到的螞蟻,可誰見過長得有小狗一般大小的螞蟻,而且螞蟻還是金色的?常見的螞蟻顏色是黑色、黃色、紅色、白色,這隻螞蟻渾身閃爍著耀眼的金色,要不是它還在活動,所有人都得以為它是金子做成的模型。

巨型螞蟻的膝狀彎曲的觸角微微動著,強壯的大顎像是支出的大牙,上麵還帶著鋸齒。隻是它們竟然沒有眼睛,這點和普通的螞蟻比有些奇怪。

老外看到巨型螞蟻,先是一驚,隨後狂喜,新發現呀!絕對是新發現,竟然有這麼大的螞蟻。領頭的老外拿下槍,瞄準螞蟻的腦袋,準備給它一槍,然後帶走。他們知道螞蟻的力量很大,能夠舉起超過自身體重400倍的東西,還能夠拖運超過自身體重1700倍的物體。尤其是這個金色螞蟻強壯的大顎閃著金光,要是被夾一下,絕對不會好受。

準星對準螞蟻的頭部,正當領頭的要扣下扳機的時候,他的瞳孔放大,放棄開火,轉身就跑。其他人都發現不對,怪叫一聲,玩命地跑,生怕自己跑得慢了!

沙沙!

隨著一陣陣踩著樹葉的聲音,那隻巨型螞蟻的身後湧出數十隻的螞蟻,而且這些螞蟻的身後還在源源不絕地往外湧。如此的巨型螞蟻出來,他們要是還敢開槍而不跑,那就純粹是找死了!

不知道是之前那隻工蟻留下的信息素,還是老外的喊叫引起了螞蟻的注意,這些金色的巨型螞蟻紛紛朝著老外追去。

廖飛和高相佑玩命地跑,偶爾還回頭看看螞蟻是否追上來。在他們看來,老外就是傻逼,看到第一隻巨型螞蟻出來的時候不跑,還準備開火,明顯是活膩歪的節奏。難道他們不知道螞蟻是社會性生活習性的昆蟲嗎?螞蟻都是族群出現,看到一隻,離看到一群也差不遠了!

螞蟻的速度很快,當它們隻有幾毫米的時候,感覺它們的速度慢得驚人,可當他們大了數百倍,這個速度絲毫不必獵狗跑得慢。

老外一邊跑一邊罵廖飛他們,跑的話也不說提醒一聲。他們回頭的時候,發現螞蟻的速度實在是太快了,每秒竟然在十多米。人類的百米速度大概是10-20秒,訓練過的人能在11、12秒左右。這幫老外都是雇傭兵,百米十一秒還是問題不大,也就說他們的速度將近是一秒十米,可他們還是跑不過螞蟻,而且就算他們的速度比螞蟻快也沒用,因為人不可能一直維持百米衝刺的速度,而螞蟻卻沒有任何問題。

螞蟻現在還隻是正常的速度,而不是逃命或是進攻的速度。一名老外看到螞蟻追到身後,距離自己隻有兩三米,嚇得一身冷汗,腳步淩亂,絆在一根支出地麵的樹根上,摔倒在地。

領頭的人看到這一幕,驚叫道:“勃朗!”卻沒有停下腳步去救他的意思。

“威利斯,救我。”勃朗看著隊長,大聲呼救。

威利斯轉過頭,繼續奔跑,這個時候,自救都來不及,怎麼救別人。

巨型螞蟻撲在勃朗的身上,強壯巨大的大顎咬在勃朗的身上,瞬間就切近他的腰部,差點就將他攔腰切斷。

啊!

勃朗慘叫著,抓著突擊步槍,頂在螞蟻的身上,扣動扳機。

噠噠噠!

隨著持續的槍聲響起,子彈從螞蟻的軀體穿過,打得金色的液體四濺。

其他螞蟻圍了上來,發揮集團優勢,朝著勃朗咬去。

陣陣骨頭被夾斷的聲音不斷傳出,槍聲停止,慘叫聲也停止,隻剩下大量螞蟻繼續追著老外的沙沙聲。

雖然打頭的螞蟻撲向勃朗,可其他的螞蟻還在追著老外,他們知道這麼跑下去隻有死,最後麵的人跑不過其他人,隻能一邊跑一邊開火,希望子彈能阻止螞蟻。

槍聲不斷在林中響起,螞蟻雖然偶有被打傷的,追擊的速度卻沒有絲毫降低,反而是人們因為開槍而導致跑得更慢。

又是兩聲慘叫,兩名老外被撲倒,大量螞蟻圍了上去,很快就將兩人淹沒,隻有他們的慘叫聲還表明著他們在螞蟻堆下麵。

“殺了我,快殺了我。”被螞蟻撕咬的老外慘呼著,不想受這種酷刑。

這些人都跟著威利斯執行過很多行動,是他的兄弟,朋友,戰友。可美國人大部分都更關心自己的生命,不會有中國人那種義氣,同生共死的想法。他不可能犧牲自己去救他們,尤其是明知道犧牲也不可能救出他們。不過他可以滿足兄弟臨死的願望。當然,指望他過去將螞蟻都殺了,然後對著他們的腦袋一槍是不可能了!威利斯掏出手雷,大喊一聲:“gren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