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私鹽泛濫,朝廷也是要大力治理的。【舞若小說網首發】大禹治水的典故,誰都明白,鹽市的設立,就是要疏堵結合,相輔相成。鹽,對百姓的健康是至關重要的,無論官鹽與私鹽,隻要質量下等,這都是需要堵的;而質量上等、價格合理之鹽,才是百姓真正所需。”崇禎隨後提出了《官鹽質量標準》。
明朝的官鹽,是分上、中、下三等的,下等鹽雜質多,看著還不如後世的工業用鹽來得晶瑩,對民眾健康危害較大,根本不宜食用。崇禎為了那兩份聯名上疏,又是了解鹽政曆史,又是命人找來市場銷售的官鹽、私鹽;待見到下等鹽的質量如此低劣,這才受到啟發,要建立《官鹽質量標準》,為鹽市建立準入製度,也算是為鹽商們提供了一段緩衝期。
《官鹽質量標準》,這個提法一出,令得下麵官僚商賈大為嘩然,這真是“想象之外,情理之中”。商戶代表聽到這裏,略一盤算,可說是心中竊喜,對標準的出台哄然應諾。
如果這裏站得是全體商戶,那必然會有許多人予以反對,朝中大臣們也有反對的,但在多數讚同的情況下,知道再說也是沒有大用的了。
明朝兩京十三行省的邊界設置,產鹽區在哪兒,就是其中的一項考慮。畢竟那時的“交通基本靠走”,鹽是重要的戰略物資,每省都有自己的產鹽區,將會便於各省管理。但各省的產鹽區卻有著本質的不同,如現在山西的運城,那裏有鹽湖,鹽是自然結晶的,夏天鹽戶們直接撈取就是了,成本極低、質量較好。沿海各省,可以煮鹽、曬鹽,成本較低、質量很好。而四川井鹽成本就很高了,而其它內陸省份則更是困難,隻能從高鹽鹵地中,去稀釋提取,成本高、質量差,根本不具競爭力。
這次的鹽商代表,自然是德高望重,但也肯定是個大鹽商;而成為大鹽商的基礎,自然來自產鹽大省。大鹽商們想通了《官鹽質量標準》的關竅,在利益的驅使下,也就不再提出什麼反對意見了。
崇禎皇帝雖然極盡全力來理解明朝的鹽政,畢竟時間太短,考慮不太周詳,還是不由自主地就根據後世的經驗去予以解決,未考慮明朝鹽政的曆史與現實。
這也為鹽市的成功實施,埋下了各種隱患,盡管其中難題最終予以一一化解,可是事後想起,崇禎還是不住地後背冒冷汗,那時在政治上還是太不成熟了。
“官鹽質檢,歸督察院負責。”崇禎就《官鹽質量標準》,再次下詔。
鹽糧期市,就這樣從崇禎元年十月一日開始試運行,崇禎二年一月一日正式實施。
鹽糧期市試運行期間,一個是要驗證期市製度的合理性,再一個就是以處理曆史遺留問題為主。
盡管有崇禎的製度創新,明朝君臣的謹慎試行,在試運行期間,這個鹽市還是出了一個大問題。
鹽引競價,由於市場現實的高鹽價,導致眾多商賈的瘋狂湧入,盡管這批鹽引還未真正注入市場,卻引起了市場的恐慌,導致鹽價上漲,鹽商又借機哄抬,百姓是怨聲載道,籲請關閉鹽市的上疏,再次蜂擁而至。
鹽市變革到了這種程度,已經是崇禎變法能否成功的一個標誌,對於崇禎已經是退無可退。
為此,崇禎親自微服去鹽市調研,又經數日君臣商討,決定改變“鹽引競價”的製度。鹽市開始實施“鼓勵產鹽、鹽引定價”的製度,前時售出的鹽引收回,以免鹽商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鹽市休市後再開,新製度的實施,鹽價這才穩定在原來的高位。
鹽商的獲利翻倍增長,資金周轉期,由原來的三年以上甚至多到七八年,變為現在隻需半年。私鹽開始浮出水麵,鹽市供應量大增,但在販商更多湧入的情況下,屯積哄抬現象嚴重,鹽價回調緩慢,僅是微幅波動。
直到崇禎三年,在朝廷鹽稅大幅增加的情況下,又拿出部分來鼓勵產鹽,終於打破了產鹽商的供貨壟斷地位,這才使鹽價回歸到了合理位置。
紫禁城東南角淵閣,僅有的四大閣臣每天忙得是腳不沾地,崇禎皇帝的變法,在月餘時間就連續推出了五大措施(院部改組、鹽糧期市、寶鈔發行、建市舶司、陝甘移民),這還不包括接近完畢的清除閹黨,與兵院孫承宗的整治京師三大營。
鹽糧期市已經確定,幾天後的十月一日將試運行,商部緊急擬定的規章,內閣票擬後,就待崇禎的批紅了。
商部新立,一切都在草創階段,鹽糧期市的人選成為其中的關鍵,分管此事的閣臣錢龍錫,對幾位吏部推薦的人選,一時間還有些猶豫。
“好,商部鹽糧司的郎中就是他了。”錢龍錫翻著幾份官員的考成,指著其中一個說道。
“既然閣老也同意,那吏部就按此呈報了,陛下對此可是極為重視啊!”吏部左侍郎成基命欣然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