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功把趙波處分完畢後,便是過問了老人暈倒的事,經過醫院的救治,老人很快就蘇醒過來,老人隻所以會暈倒,主要是好幾天沒吃東西,營養不良,再加上老人還有點高血壓,所以就暈倒了,到了醫院給老人輸了一點液,老人就蘇醒過來了。
等到老人一蘇醒,陳功就讓信訪室的人過去了解情況,到底是什麼冤屈,要到省公安廳來上訪,把問題了解清楚,省公安廳這邊好給他解決問題。
信訪室的人很快就把情況了解清楚了,老是下麵一個地市農村的村民,因為砍樹的事,與村長家發生了矛盾,他兒子去論理,結果就讓村長家人給打了。
他兒子被打住進了醫院,經鑒定為輕傷,派出所去抓人,結果都不承認是他們打的,搞不清具體打他兒子的人,這就讓派出所的人犯了難,如果全部抓起來吧,又不大合適,肯定有冤枉的,而要一個不抓吧,也不合適,人被打傷了,怎麼能沒有人負責任呢?
最後派出所就讓村長隨便指個人出來頂罪,好讓派出所交差,村長想了想,就讓他小兒子出麵頂罪,結果老人一家不服了,因為他們知道打他的人是誰,可是那人不承認,他們就不服,要求派出所把村長一家全部給抓起來。
村長一看他要求把他全家人都給抓起來,便是發了火,暗中到縣裏找了關係,他小兒子隻進去派出所一天,就讓派出所給放出來了,然後這個案子就一直擱置不處理,村長一家人逍遙法外,村長的職務也沒有被免,村長一家仍然過的逍遙自在,一分錢也沒有賠償,自此老人走上了漫漫上訪之路,先是去了縣裏,後又去了市裏,最後又到了省裏,省裏又推到市裏,市裏又推到了縣裏,到了縣裏就沒有什麼動靜了。
老人此前一直去的是信訪部門,這一次他才想到去省公安廳,去信訪部門,信訪部門隻會把老人的訴求轉交給公安機關,公安機關然後再給下麵發函,讓他們給解決,下麵的幹部接了信函,便是隨便回複了幾句,說案子證據不足,查不到具體是誰打的,沒辦法滿足信訪人的要求,便是了事了。
現在陳功了解了這個情況,一看,案子確實是有些複雜,這種群毆性質的故意傷害案,具體是誰打的,很不容易查的清楚,知道內情的不願意說,不知道內情的,更不可能出來作證,就是老人兒子自己也難以準確的認定是誰打了他。
對於這種情況,就要抓住主要矛盾,讓老人心裏的氣出了,事情就能得到平息。
陳功了解情況後,就給當地的縣公安局下了批示,讓他們協調當地政府部門,把該村長免職處理,同時根據實際情況,再全麵調查此案,把涉案人員給抓起來,搞好證據搜集工作,務必確保公平公正的處理此案,以平息上訪人的上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