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成為什麼樣的人(2 / 2)

“和朋友在一起。”他不想過多解釋,反正不管他說什麼,父親都會認為他是“鬼混”。

“明天和沈伯伯一家吃飯,不用再亂跑了!”

他不做聲,待父親上樓,他仍呆呆地站著。

前日陳阿姨,明日是沈伯伯,後日是趙叔叔……反正在他的婚事定下之前,他要像擺設一樣,不斷參加這樣的家庭聚會,認識他們“閨中待嫁”的女兒。這樣無休止的日子,何時到頭?難道他非要從中選一個他根本不愛的人結婚?

第二天,周光沒有去上班,徑直去了DD。龍菲還沒有到。

丁東剛從M市趕回來,剛到DD就看到垂頭喪氣的周光,便問道:“被醫院開除了?”

“我今天是來向龍菲表白的!”周光說的幹脆。

丁東開門的手停頓了一下,說:“衝動是魔鬼。”

“我不衝動,我說的是真的!”

“如果不是家裏逼你相親,你會這麼做嗎?她不是你救命的稻草,你要想清楚!”

丁東去後麵洗了個澡,換了件T恤,出來看周光仍然在。

“老丁,我是喜歡她的,跟她在一起我很開心。”

“那麼,她能過你家裏那關嗎?”

丁東這關鍵一問,周光回答不上來。父母對他的擇偶標準何其苛刻,他怎會不清楚。家世要匹配;年齡要相當;女孩的職業要有前途;最好是N市本地人。不說別的,單是最後這一條,龍菲就是不過關的。如果真和龍菲在一起了,他會帶給她什麼呢?周光迷茫了。

“大家早啊!”龍菲今天穿了昨天在夜市買的那件T恤,搭了條牛仔裙,梳了高高的馬尾,一臉精氣神的進來。

見到丁東來上班,龍菲將給他買的那件拿出來給丁東:“挺好看的,給你帶了一件。”

丁東打開來看,發現和她身上穿的那件是一個款式。周光悠悠地說:“你可別瞎想,我也有一件。她朋友也有一件,你和她朋友那件才是情侶款。”

丁東忍住笑說:“就當是我們的工作服吧!”

周光不理丁東,拉住龍菲問:“小龍,如果一個男人很喜歡一個姑娘,但這男的家裏不同意怎麼辦?”

丁東此時很佩服周光將這個難題讓龍菲來回答,不過他也好奇龍菲會怎樣回答。

龍菲眼珠轉了轉,坐下來說:“以我們李總為例,她婆婆明顯是不喜歡她的,還那麼鬧了一場,居然也可走到結婚的地步。所以李總在這方麵是很厲害的。那你說的這個男的,要麼成為李總這樣的人,要麼這個姑娘成為李總這樣的人,估計就能在一起了。”

丁、周二人都聽懂了龍菲的意思。丁東總結說:“你的意思就是人要是很想達到目的,一定要自己強大起來?”

“是這麼個意思!”龍菲不知周光為何一臉困惑,便倒了杯水給他:“小周,沒有解決不了的難題,打起精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