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林楓的原因,龍菲拒絕了那份工作,接下來她得繼續投簡曆,跑麵試了。
夏晶已經回到N市,她又打電話給龍菲,確認同學聚餐的事。龍菲不改態度:“我說了,能見到你就行了,其他人懶得見。”
夏晶回道:“這次聚會沒有王曼曼,人也不多,就算有衛羽修也沒關係啊,你都戀愛官宣了,他不會再抱什麼希望,更不會再做什麼事情影響你的生活。同學一場,都在一個城市,我覺得關係沒必要鬧得那麼僵。”
龍菲承認自己不是那種大度隨和的人,如果是的話,無論衛羽修做什麼,她都可以做到拒絕的同時不破壞友情。如果她可以是這樣的人,那麼與林楓分手後便可以繼續做朋友。然而,她確實不是這樣的人。所以,她還是拒絕了夏晶。
“浪費這時間,不如多投幾份簡曆,先管好自己的溫飽才是正經事。”
“呸,你有你家丁總,還要那麼辛苦?”
“沒聽過那句話嗎?‘男人要能靠得住,母豬都能上樹’!”
她掛了電話,那被認為靠不住的男人到了她樓下。她穿好衣服下樓,看到他笑得一臉陽光燦爛。
“大中午來幹嗎?”她問道。
“今天不忙,陪我家寶寶吃個飯。”
“肉麻!”她嗔怪著,上了車。
“你剛才給誰打電話,我打半天都在占線?”
“夏晶。”
“我發現你倆電話挺多的,比和我打的都多。”
“這事你要是吃醋,那可有得吃了。要不是她現在忙著戀愛,電話可比這多得多!”
“嗯,感情這麼好,我得請她吃飯才行!”
龍菲笑道:“你這見了我家長,還要見我朋友,別有用心嘛!”
丁東挑著眉:“我對你別有用心,也不是一天兩天。”
那倒是,龍菲無法反駁。這時夏晶又打電話過來:“地點定好了,我發給你,你想來的話隨時過來。不想來,也不逼你。”
龍菲回道:“不去不去,你真是纏人。”
丁東見狀,問道:“不去哪裏?”
“同學聚會,不想去……”
“大學同學?”
“嗯,那些人,你知道……”
“那就去吧,畢竟是你的人脈關係。多條路比較好,該有的交友還是要有。萬一哪天我拋棄了你,你還有朋友,不是嗎?”
“你再說一遍!”
“我說萬一,真是小心眼!”
龍菲瞪著他,氣哼哼地。丁東見狀,馬上說:“我錯了,寶寶,隻能你拋棄我!”
二人吃過飯,龍菲對丁東說:“我想好了,去參加同學聚會!”
“怎麼又要去了?”
“你說得對,我是得有自己的人脈。何況,同學聚會,是培養備胎最好的途徑。我不能放棄這次機會!”
丁東想了想,豎起大拇指,說:“不錯不錯,有抱負!”
龍菲沒有氣到丁東,反被他笑話,氣得拿拳頭打他。丁東“嗬嗬”笑著,抓住她手,說道:“我明天送你過去。”
“你忙你的吧,我和夏晶一起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