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中後,我捧著頭想了很久。我不得不作出了一個格外艱難的決定:推遲懲罰高坤遠,推遲將那份致命的賬本給到你。
我就像一個行刑者,原本馬上就可以代可憐的柳芸,向高坤遠施以正義的處決。但臨近刑場時,我將刑期後延了。
柳芸逝後六年我才洞悉肮髒真相,為了破譯密碼我又耗費四年。離柳芸去世已經整整十年光陰過去了。這是多麼遲來的刑決!然而現在,本就遲到的刑罰,還得繼續漫長地後延下去!
我決定,自己悄悄將那個具有核彈威力的賬本握在手中,一直等。要等到什麼時候呢?
我的心意已經非常明確而堅決:等到可憐的高若芸慢慢長大,至少大到能夠獨自去麵對這個世界的時候,那時,高坤遠出事不再至於給她的人生帶來災難性的、毀滅性的後果,我就可以開始對高坤遠行刑了!
具體說來,就是等到高若芸成年的時候!
小芸芸今年十一歲,等到她十八歲成年,還有七年時間。
我決定隱藏一切,繼續不動聲色地過著一如往常的日子,直到七年之後,突然發難。
然而,我的計劃再次出現了意外。就在偷走賬本前後的那段時間,我已經經常感到體力不支,我以為可能是因為自己憂思過多,那四年裏又費神費腦太多所致,也就暫時沒太理會。
從柳芸墓地回家後不久,我發展到右上腹膈下位置疼痛,從隱隱疼痛到越來越明顯的疼痛,感覺不太對勁之後,我去了醫院。
檢查的結果是,在我還沒來得及向別人行刑之前,我自己卻被命運宣判了死刑。我患上了肝癌,而且已經是晚期,沒幾個月的活頭了。
我一時驚慌失措。人皆怕死戀生,但我在戀生之餘,最為驚慌的卻是,七年之後的行刑,怎麼辦?
我想過,帶上賬本去省城直接找你,把整個恩怨、原委都原原本本地告訴你,並且請求你先按兵不動,手中好好拿著這份賬本,直到七年後小芸芸成年了,你再突然發難,代我向高坤遠行刑!
但我旋即明白,這樣是行不通的。你的本職就是一個真正的行刑者,罪惡一旦展現到了你的麵前,職責所在,你就萬萬沒有將它暫時擱置,拖到七年後再辦的道理!
那樣做,實在太為難你了,甚至可以說,是在逼著你瀆職。
我決定,暫時先什麼都不透露給你,一切等到七年後。所以,才有了這封定時發送的“未來之信”,遲到了七年,才向你娓娓道來。
我想過,將賬本就藏在我自己居住的家裏,等到七年後你看到了我的這封郵件,到我家中去翻找出來即可。可是我單身一生,連個親人都沒有,我走後,那房子又怎麼可能被好好保留下去?
事實上,我現在已經在著手轉賣那套房子了。與其去世後被不相幹的人莫名其妙地占用,不如我提前將它賣掉,所換得的錢款將一分不剩地捐到鄉下。這將是我最後的一筆捐助。
那賬本怎麼辦呢?我決定將它托付給別人去保管。做了這個決定後,我花了很長時間去考慮方式,以及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