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發生了什麼?(1 / 3)

在成為冒險者之前,蓋瑞是個強盜。以前的它還不叫“蓋瑞”這個名字,事實上那時候它連名字都沒有。但那又怎麼樣呢?作為一隻生活在森林深處的地精而言,這是一件再普通不過的事情了。

當時的蓋瑞和它的兩個兄弟最喜歡幹的事情,就是去搶劫那些在森林附近單獨旅行的人類。因為外出的人類總會隨身帶著一些美食,對蓋瑞和它的兄弟來講,比酸漿果和昆蟲好吃的東西都叫美食,燕麥餅幹、檸檬蛋糕、黑香腸、還有煙熏豬排......

豬排是最好的,甚至比金幣要好。因為就算搶到那些亮閃閃的金屬,它們也沒有地方去花。即便是現在,蓋瑞在想到豬排時,仍舊會不由自主的流下口水。

雖然收益不錯,但搶劫也是一份伴隨著很大風險的工作。因為人類是高大的,比地精要高大許多,所以隻有那些落單的行人它們才能對付的了。

蓋瑞的大哥有把生鏽的鐮刀,那是一件很厲害的武器,至少比樹枝厲害。透過那斑駁的鏽跡,你甚至還能從鐮刀的刀刃上看到少許鐵器本身的光澤,這殊為難得。

這把厲害的鐮刀是蓋瑞的大哥從某個農夫那裏偷來的,為此它大哥還被農夫的狗追了一路,還被狠狠咬了一口。在那個“凶獸”的嘴裏逃出生天,是它大哥在生前一直引以為傲的事情。

而蓋瑞和它的另外一個哥哥,手裏的武器通常就隻有一截還帶著綠葉的短樹枝,或是幾顆隨手撿到的石子。

搶劫這門生意並不好做,麵對數量上的劣勢,那些旅人通常會被鐮刀割破衣服、或被石子打傷額頭,然後驚慌的扔下行囊逃跑。但有的時候,他們也會反抗,或者無意間遇到幫手。

能反抗的人大多都對自己的身手有幾分把握,而且精鋼的長劍也比鐮刀和樹枝管用許多,蓋瑞的大哥和二哥就是這麼死掉的。長劍輕鬆的刺穿了它大哥的胸膛,又把它二哥的頭顱砍了下來,鮮血噴了高大的“行凶者”一臉,這為蓋瑞贏得了少許逃跑的時間。

蓋瑞慌不擇路的跑著,作為一隻地精,你不能指望它會有“勇氣”這種無關緊要的東西。當時的它,心裏除了恐懼已經容不下其他任何情感。

它閉著眼睛沒命的狂奔,直到雙腳似乎快要斷裂,而呼吸時,咽喉幹的就像是有刀片劃過。它累的不行了,躺在不知何處的草地上喘息著,月和星已經布滿了天空。

所幸那個“行凶者”並沒有追趕,當它喘息著緩過勁來的時候,借著清冷明亮的月光,蓋瑞看到了一座高高的尖塔......

“想什麼呢?”地精的腦袋被一個人類拍了一巴掌,將他從回憶中拽了回來。

“在想中午喝的那杯金朗姆酒,那味道!”蓋瑞整理了一下自己頭上被拍歪的連衣罩帽,煞有介事的咂了下嘴,似乎在懷念那美妙的佳釀。

記憶中的事情他不想和任何人提起,無論是在森林中的,還是在尖塔中的......

“得了吧,四個人湊錢喝一杯酒,說出去就連最窮酸的狗頭人都會笑掉大牙的!”拍他腦袋的人撇嘴諷刺道:“就算你是一隻地精,並不在乎臉麵問題,但也要為我們團隊的名聲考慮一下!當幕雅城邦的其他冒險者提起我們“好幫手”冒險小隊的大名時,我可不想他們第一時間想到的是這等寒酸的事情!”

“話可不能這麼說,魏瑪,那可是青亭島特產的金朗姆酒啊!聽說隻有儲存年份在十年以上的酒,才能慢慢形成那種迷人的琥珀色!”一位和蓋瑞一起湊錢喝酒的人類同伴語氣不滿的說道:“那一杯就夠你喝上幾個月的黑麥啤酒了。”

“我再說一次,威廉,請叫我魏瑪爵士!”魏瑪強調著。“我是你們的頭,你們都應該尊重我!”

“爵士是不世襲的,你老爹是爵士,並不代表你也是!”威廉不以為然。“再說,這裏是慕雅城邦,爵士在這裏並不比酒保更能得到人們的尊重。我說的是不是,蓋瑞。”

蓋瑞並不想參與到這樣的爭吵中,他是一隻地精,是整個大陸最低層的智慧種族,所以他不想得罪任何一個人,或者說,任何一個人類。

這裏是慕雅城邦,是大陸的主宰——魔法協會的直屬城邦,幾乎所有的種族都能在這裏、在法師們的秩序之鞭下“和諧”相處:你甚至能在這裏看到卓爾和森林精靈談情說愛,能看到食人魔酒保彬彬有禮的為你推薦各種餐前紅酒,看到巨魔穿著禮服噴著香水出席舞會......

但即便如此,蓋瑞依舊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得罪任何人,或者說,任何人類。因為魔法協會是人類的魔法協會,和大陸其他種族沒有半點關係,所以換句話說,人類也是大陸的主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