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的話,說出來的意思是截然不同的。
“我就是正常開車,正常行駛。鬼知道突然過來了一輛押運車闖紅燈,我刹不住啊……”
“監控顯示,你在原地停了很久。”
“我接電話呢,怕不安全才靠路邊停下的。”
“誰打的電話?”
“我哥們。”
“叫什麼名字?”
“吳三桂。”
“你在哪工作?”
“沒工作,來臨安是找生意的。警察同誌,我卡裏還有十六七萬塊錢呢,在你們手裏別丟嘍。”
一問一答,有人把強行開鎖的手機遞給了吳康。
“沒幾個電話記錄,微信記錄也沒有,新電話麼?”
“剛買的。”
“以前的手機呢?”
“換了兩把菜刀……”
吳康不怒,陪審的警察怒了,起身指著劉煜鼻子:“你給我老實點。”
劉煜挑了下眼睛:“要殺就殺,要剮也行,能怎麼著,不就坐牢嘛。”
吳康口氣尋常:“你有前科,盜竊罪,覺得坐牢好玩?”
“偷個錢包也成盜竊罪了。我是劫富濟貧,錢捐了,不信我給你找找,還有捐款記錄呢。”
陪審警察諷刺:“慈善家?”
“妓女也有做慈善的資格,我還真認識一個姐兒,人賣身賺的錢,留一半,捐給幾個學生一半。用她的話說,她聽別人電話裏親切的叫她一聲阿姨,特別爽。哥們,職業沒有高低,你嘚瑟個屁啊。曬曬捐款記錄,我肯定比你多。”
“你……”
“我偷錢包也是這樣,我偷的爽,捐的也爽。拘留也拘了,還怎麼著,翻舊賬。”
吳康垂下了視線:“你到底是不是振威的員工?”
劉煜直搖頭:“振威在我們東陽可是家好企業,跟軍區掛鉤的。我這種下三濫,想進都沒門路。要不警察同誌你給我出個介紹信,我拿著去投奔他們!”
“狡辯是沒用的。”
“那你覺得我狡辯,我就不說了唄。”
吳康翻了翻資料:“你是東陽本地三手街附近的人,以前,你在振威老總韓東開的工作室上過班,沒錯吧!”
“對。不就因為偷東西,人把我趕出去了,說我有辱公司形象。警察同誌,你評評理,他們還欠我工資呢,我都不知道去哪要個公道。”
吳康絲毫不被他廢話影響,繼續:“跟你一塊來臨安的,不止你一個。其它人呢?”
“早回家了。”
“聯係方式提供一下。”
“記性不好。”
“地址也可以。”
“記性不好。”
吳康惱火對方這種流氓做派,可恰恰是這種人,最為難纏,當然他也不想纏。
尋常碰到這號,倒也有點辦法讓其消停下來。現在不行,皮文彬那個家夥打過招呼。
正常的審可以,沒辦法不正常的審。
且以他對韓東那種人的了解,這事若真是他主使,以他心思縝密程度,尋常警察想弄清楚這件事,難如登天。
暫時放棄了繼續審,吳康回辦公區打了個電話過去:“局長,應該就是普通的車禍……還有,皮文彬剛才來過,說要保釋嫌疑人。”
對麵沉默了半天:“什麼事都有他!”緩了緩:“能不能確定他是振威員工?”
“我估計不太可能,他敢說不是振威員工。就算調取振威的員工檔案,也不見得有。”
“知道了,先放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