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和平的曙光(4)(2 / 3)

葉翔之派出有“飛賊”之稱的特務段雲鵬在北平錫拉胡同12號何思源寓所的房頂上安放了兩枚定時炸彈(國民黨特務要對何思源下毒手的消息已經被我地下黨所知,並於17日下午由張實等兩位同誌專門告訴了何思源,要他防備,但何思源未做什麼準備)。1949年1月18日淩晨3時,也就是何思源召開聚餐會的那天深夜,炸彈爆炸了,何家六口人一死五傷,何思源的二女兒何魯美當場被炸死,何思源的法籍夫人何宜文重傷,何思源被炸傷了一隻胳膊。國民黨特務的暴行激起了人們更為激烈的反蔣行動。1月19日,負傷的何思源仍然和呂複、康同璧等和平人士直接出了西直門,向解放軍表達了北平市各界群眾的和平願望。我東野四縱司令員莫文驊親切地接見了這些代表。雖何思源並未因爆炸而影響和平行動,但他一家畢竟遭了蔣介石的毒手。如果當時我黨不采取若幹措施的話,很難保證傅作義身上不會發生類似的事件(暗殺何思源的“飛賊”段雲鵬當時即逃出北平,去了台灣。

新中國成立之後又被蔣介石特務機關派回大陸從事暗殺我中央領導人的罪惡活動。一到大陸即被我公安機關逮捕,受到了應有的懲處)。

在經過一段時間的觀察之後,毛澤東決定加大對傅作義工作的力度。1949年1月1日淩晨2時,毛澤東給林彪發了一封電報,專門布置了如何開展對傅作義的工作:

(一)新保安、張家口之敵被殲以後,傅作義及其在北平直係部屬之地位,已經起了變化,隻有在此時才能真正談得上我們對傅作義拉攏並使傅部為我所用。因此,你們應認真進行傅作義的工作。

(二)你們應通過北平市黨委將下列各點直接告訴傅作義:

(甲)目前不要發通電。此電一發,他即失去合法地位了,他本人和他的部屬都可能受到蔣係的壓迫,甚至被解決。

我們亦不能接受傅所想的一套做法,傅氏此種做法是很不實際的,是很危險的。

(乙)傅氏反共甚久,我方不能不將他和劉峙、白崇禧、閻錫山、胡宗南等一同列為戰犯。我們這樣一宣布,傅在蔣介石及蔣係軍隊麵前的地位立即加強了,傅可借此做文章,表示隻有堅決打下去,除此以外再無出路。但在實際上,則和我們談好,裏應外合,和平解放北平,或經過不很激烈的戰鬥解放北平。傅氏立此一大功勞,我們就有理由赦免其戰犯罪,並保存其部屬。北平城內全體傅係直屬部隊,均可不繳械,並可允許編為一個軍。

(丙)傅致毛主席電,毛主席已收到。毛主席認為傅氏在該電報中所取態度不實際,應照上述甲、乙兩項辦法進行方合實際,方能為我方所接受。

(丁)傅氏派來談判之代表崔先生態度很好,嗣後崔可再出城來聯絡傳達雙方旨意。惟我們希望傅氏派一個有地位的能負責的代表偕同崔先生及張東蓀(按:關於張東蓀,下麵將進行介紹)先生一道秘密出城談判。

(戊)傅氏此次不去南京是對的,今後亦不應去南京,否則有被蔣介石扣留的危險。

(三)上列五點,最好由北平市黨委派一可靠同誌,經過傅作義親近的人(出城談判之崔某如何)的引進,當麵直接告訴傅作義,並告訴傅保守機密。如張東蓀出城不能保守秘密,則張可以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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