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被囚禁的美女(1 / 2)

處於工作狀態的時慕,有點神經兮兮的樣子,這並不是他的本能反應,而是故意地為了在舉止上向他心目中那些偶像級偵探們靠攏,比如自言自語的福爾摩斯、強迫症泛濫的波洛、閉目養神的哲瑞雷恩、多愁善感的加賀恭一郎等等。每個大偵探都有自己破案時獨有的特點,時慕也在朝著這個方向努力。

接下來的主要工作,除了基本的問詢調查,就是屍檢了。這個工作並不像某些影視作品裏描寫的那樣,法醫實驗室昏暗的燈光照射下,屍體袒露著躺在床上,胸口上一道Y字形切口,伴隨著子彈扔進鐵盆的叮當作響,一行行精密的儀器在旁不斷地跳動。相反,真實的屍檢實驗室其實和手術室差不多,白色的燈光晃得人睜不開眼,工具也沒有那麼高端精密,隻有手術刀、醫用剪刀和解剖刀這些。通常來說,一具屍體的鎖骨到盆骨的位置要被切開,以方便法醫從死者的胸腔裏取出心髒、肺等器官,並把它們擺放在一張專門的長型桌子上,衝洗後在塑料板上將這些器官切開並解剖,切片後的樣本被浸泡在福爾馬林溶液裏,隨後就送往實驗室。這些樣本也就是用來分析死者死因的重要依據,法醫們通過顯微鏡觀察,加上一些適當的生化反應測試,死者有無中毒、有無致死疾病、有無服用藥物等等生前的行為便都無所遁形。最後,法醫整理出一份完整的屍檢報告,遞交給家屬和警察。

這份屍檢報告,也是時慕和白燁此刻正進行探討和分析的依據。

分析表明,盡管有低溫的幹擾,但通過眼球化學法和軟組織液化程度,可以把死亡時間精確在10月4日中午12;00至10月6日淩晨0:00之間。死因確定為頸部壓迫導致的機械性窒息,除此以外再無外傷。床頭的手機數據線上發現了死者頸部的皮膚組織,並與勒痕相符,基本可以確定為凶器,數據線上未發現任何指紋。從勒痕位置和屍體痙攣狀態來看,凶手應該是從後向前勒住死者,現場並沒有發現很多的掙紮痕跡。

在死者體內發現了酒精成分和微量的地西泮殘留,該藥有安眠和鎮靜的作用。另外,在客廳的垃圾桶裏找到了幾罐喝完的易拉罐裝啤酒,罐上除死者本人外,未發現其他人的指紋和唾液殘留。在啤酒殘餘中同樣檢測到了地西泮成分,推測應該是藥物被下在了死者的酒裏,喝下後酒精配合藥物的作用,讓死者迷迷糊糊地暈倒在床上,再被凶手用數據線勒死。這也解釋了現場為何沒有留下過多掙紮痕跡。另外,死者體內也未找到任何**殘留。

指紋和DNA殘留方麵,除死者顧芸自己外,在死者的家裏,一共采集到了四組DNA和指紋,女性一組,屬於顧芸的非親姐姐顧涵。男性共三組,其中的兩組已經找到匹配目標,正是近半年內死者身邊的兩個疑似交往對象。其一為死者所在酒吧的經理——已婚的何士奇。另一位是死者的高中同學黃森,此人未婚,而且留下的痕跡較多,推測應該與死者同居過。此二人都承認曾出入過死者家中,不過都是至少三個月以前的事了,剩餘最後的一組DNA尚未找到匹配對象。指紋和DNA的保留期限都可超過1年,未經人為破壞不會自動消失。

聽到這裏時慕感到有些奇怪。

他想,凶手既然有時間藏屍,為什麼沒有時間擦掉指紋和皮屑呢?還是凶手刻意而為?另外死者顧芸衣櫃裏那幾套男裝和帽子又是怎麼回事,是這個黃森留下的嗎?

關於死亡地點,雖然基本確定臥室是第一現場。但是屍體有過被清洗和拖動的痕跡。死者躺在那裏給人的感覺即幹淨又整潔,因此推測是凶手在勒死死者後,將其拖入衛生間的浴缸幫她洗了個澡,之後又換上了藍色的百褶裙,將其放置在床上。

“為什麼要幫死者洗澡、換衣服呢?”時慕問到。

“根據技術科的所提供的分析數據,我們猜想凶手是想清理掉一些痕跡。盡管死者生前服用了地西泮,但是被人用數據線勒住的話,一定會本能地拚命掙紮,因此死者指甲什麼的有可能會留有凶手的皮膚組織之類的,所以行凶後給死者洗澡,是處理掉痕跡很穩妥的辦法。事實也證明了死者指甲裏沒找到任何人的DNA成分。”白燁回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