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了證之後,蕭戰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搬家!
雖然別墅那邊還沒有裝修好,可在他看來,他已經結婚了呀,那怎麼還能住在嶽父嶽母家裏呢?傳出去多不好聽啊,他又不是入贅!
當然,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為生活在二老的眼皮子底下,他想做些什麼都沒有機會!之前沒結婚就算了,現在他們結婚了呀,那啥啥可是他的權利!
於是,他就在和平花園附近找了個新房子,精裝,拎包即住,方便得很,當然,以他的個性,自然不可能是租的了。
趙家二老還有些舍不得,畢竟,他們一搬就是一大家子,那家裏就隻剩下他們兩個老人了,他們早就習慣了飴兒弄孫的日子,突然變得這麼寂寞,還真不習慣呢。
對於蕭戰和趙一諾的婚事,他們自然是認可了,沒辦法啊,誰叫自家女兒不爭氣,就偏的喜歡他呢,而且,其實蕭戰也挺好的,之前那麼傷害一諾也隻是因為失憶了,也算是情有可原吧。
幸好的是兩家離的也不遠,他們有時間就可以去坐坐,周末的時候還可以把念念接過來住一兩天,倒也算是聊以慰藉了。
蕭心媛的撫養權終於判下來了,蕭戰以第一監護人的身份順利贏得她的撫養權,而最讓他高興的,是在法官問媛媛是不是願意跟爸爸和新媽媽一起生活時,她主動點了頭!
他相信這個世界是公平的,有付出自然就會有回報,孩子的心是最簡單,最透明的,一諾對她那麼好,他相信她能感受得到!有這麼一個好的開端,總有一天,她肯定也會像念念一樣,真心叫她一聲媽媽。
而在這形勢一片大好的局麵下,警局也傳來了一個消息,說好不算好,說壞也不算壞。
當初那起綁架案雖然常歡承認了自己是主謀,也被判了刑,可那四個同犯卻隻抓到了兩個,另外兩個始終在逃。
而最近警方在再次勘察現場證據的時候,意外的發現了半個之前沒有注意到的腳印,而據法證人員鑒定,這個腳印屬於一個身高在165到170之間,體重45公斤左右的女性!
而這個腳印,與案發當日趙一諾和常歡腳上穿的鞋子紋路,都不符。
這廠房廢棄已久,平時幾乎沒人走動,而這半個腳印卻紋路清晰,很顯然應該是最近留下的,而自從發生了綁架案以後,那邊就被封了。
所以,這個腳印的主人,很可能曾經去過案發現場。
這個發現讓警方精神大振,在常歡和兩個綁匪落網之後,這起案子就進入了瓶頸,可因為這案子牽涉到了蕭戰,上麵一直在向他們施壓,要求盡快抓到全部凶犯,可這麼長時間都沒有掌握到其他有力的證據,他們也感到壓力大的很。
現在雖然暫時還不知道這個鞋印是屬於誰,到底是綁匪的同謀,還是某個目擊者,可至少有了一個調查的方向,隻要找到這個人,很可能就會了解到一些別的線索。
警方重新提審了常歡和兩個綁匪,這次,他們聽了蕭戰的建議,請來了心理專家和測謊專家。
雖然兩個綁匪一口咬定整起案子都是常歡主使的,他們四個是幫凶,沒有其他人出現,可兩位專家還是從他們的表情和眼神中斷定,他們撒了謊!
而對常歡的審訊就更簡單了,警方剛一問起當日在廠房有沒有第三個女性出現,她就笑了,充滿了嘲諷的語氣,“我之前的口供就已經說的很清楚了,是你們不信,現在還來問我做什麼?”
警方早就已經翻出了她當日的口供,試探性的問道,“你的意思是當天除了你和趙一諾之外,確實有第三個女性出現在了案發現場,而這個人,是沈雨婷?”
常歡翻了個白眼,翹著二郎腿不加理會。
“XXXXXX!”一邊負責記錄的女警低喝了一聲她的編號,嚴厲的說道,“你不配合審訊就是妨礙警方辦事,那可是要加刑的!”
常歡這才慢吞吞的放下了腿,開了口,“我當時已經說過了,這事我是主謀,但我是被沈雨婷慫恿的,連那些綁匪也是她找來的。”
幾個警察對視了一眼,“你說綁匪是沈雨婷找來的,那為何兩個綁匪都說不認識她?而且,案發當天她有不在場證明。”
她撇了撇嘴,“這你們就要去問那兩個綁匪了,也許是給了錢,也許是許了什麼好處,總是有原因的。至於不在場證明……做證明的都是她的朋友,那個能算數嗎?”
警察看了看另一邊暗暗觀察的測謊專家,見他們點頭,明白她是說的真話,便又往下問了下去,“你說你是被沈雨婷慫恿的,有什麼證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