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擬設挖坑組,由警衛組派警衛6名,本區派警衛2名,以出公差名義攜帶行李,事前不告知其任務與地點,由熊祥組長偕事務員易大清率領,赴指定地點開始掘坑工作。在工作期間與外界隔離,食宿由區負擔,膳食由易大清同誌負責辦理(購炭米自辦)。挖坑3個,每個1丈寬,2丈深,預計二日至三日完成。
2.擬設執行組,派熊組長負責,以本區行動組6人、警衛組2人擔任執行。
3.攝影工作擬由張界擔任,為免照壞,慎重起見,借備相機兩部,並購備膠片,每機對“匪屍”連拍兩次,以免衝洗不清之虞。
4.擬分三批執行,以30人為一批,於一日內完成密裁任務。
5.擬請發購置挖坑工具、相機、膠片、膳食等費用500元,並撥卡車一輛,事後報銷。
6.擬於工作畢後,會同二處簽請核給獎金。
六、執行步驟,擬以新設立第三看守所名義將第二看守所移解三所借以掩護,以免在押犯人騷動,於提解時,由張法官界、李所長磊驗明正身製作筆錄並簽名後提至刑場槍斃,並由主官蒞場驗明無訛,於屍身標識姓名攝成照片後由掘坑組掩埋,又執行時其警戒由挖坑組擔任,掩埋時由執行組擔任警戒。
七、執行時之受刑名單由二處二科造冊辦理。
八、擬執行時報總局備查,執行完畢檢具照片名冊報總局核備……
文字的東西是死的,特務們是有“創造性”的,在執行時,他們充分理解並完全貫徹了毛人鳳的意圖。尤其毛人鳳已答應按每殺一人給兩塊大洋的獎勵,為多掙錢,劊子手們準備好好表現一番。
11月29日到了,本來此項任務是由稽查處行動組組長廖雄等人執行,楊進興臨時增派加入。他們事先在中美合作所的鬆林坡挖好深坑,行動的當天上午9時,廖雄把約100名誌士從新世界看守所提出,用大卡車、吉普車押至鬆林坡。先押30人上山。
30人下車,一看到挖好的坑,馬上明白了一切。“同誌們,跟劊子手拚了。”一個女聲響起。
“拚了,拚了……”人們呐喊著分別衝向特務,刹時間與特務扭打起來。
站在土坑右前製高點上的督刑手楊進興看到這個混戰的局麵,似乎並不著急,他握著手槍不語,甚至嘴角還浮起一絲冷笑。特務鄧元桂氣急敗壞地跑過來:“怎麼辦,我們的人跟他們扭成一團了!”
“命令我們的人撤出來,然後用機槍掃射!楊進興命令,你站在這裏掃!”
鄧元桂忙跳上一塊石頭:“撤,快撤出來!”
“嗒嗒……”鄧元桂手中的槍響了。
罪惡的子彈瘋狂飛向人群,一個,兩個……人們紛紛倒下了。
接著特務們押上第二批、第三批,鬆林中彈聲如鬼哭、如狼嚎,襯得革命者“中國共產黨萬歲!”、“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歲”的響亮口號愈發高亢、愈發悲壯。
由毛人鳳親手布置、直接領導的大屠殺至此基本結束。毛人鳳表示滿意,大行發獎行賞。但除了極少數,大多數都不願要錢,而提出:“局長,我們不要錢,您給我們機票吧,帶我們去台灣。”
毛人鳳手一揮:“你們要就要,不要拉倒。台灣是不能帶你們去的,黨國還需要你們在大陸埋伏,等我們打回來時,你們一接應就成了國家的功臣,那豈不更好?”
特務們都知道,反攻機會微乎其微,但機票又弄不到,隻能在恐懼中想法逃跑。這些人手上沾滿鮮血,常常在夜裏夢到被殺的犯人站起來,向自己走過來……每天縈繞在他們腦海的都是:“我們這樣殺人,共產黨會饒恕我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