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林夢夕黯然的覺得,自己以後在這裏洗澡會很有壓力。按理說,林夢夕一米六八不算矮,可看景皓月怎麼看也比自己高半頭。
自己的胸部和景皓月的比起來充其量也就是個發育正常,現在的孩子都吃什麼了,竟然會長成這樣,林夢夕暗暗鬱悶。
最後皓月把她領到書房:“怎麼樣,這間工作室很專業吧?”皓月得意的指給夢夕看,如果別的房間除了洗漱間外,給夢夕的感覺都是樣板間的話,那麼這間書房無疑是主人用心設計的了。
整體采用旋轉式的開放工作台,電腦、打印機、透寫台、塑封機、各種紙張、畫筆,凡是和辦公有一點點關係的用具,這裏似乎都有。
這些東西對於學設計的林夢夕來說並不陌生,要知道她的理想之一就是擁有一間類似這樣的工作室,把她把自己天馬行空的想象付諸於現實。
“你也是學設計或者美術的嗎?”林夢夕覺得從皓月的氣質來看,學畫畫的可能性居大,要不然怎麼會有一個這麼專業的工作室。
“不是了,這都是是我哥哥的,他是有名的工作狂,哪裏都有他的工作室,公司有、美國有,這裏也有”皓月解釋道。
林夢夕覺得景皓月的哥哥,絕對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工作狂,能把工作室在妹妹家也放上一個,怎麼能是一般工作狂?!
景皓月拿出打印好的合同,又問林夢夕要了身份證、護照、還有學曆等東西複印?!
夢夕想皓月果然是在國外生活慣了,感情是感情,事情是事情,一點也不混淆,於是也仔細的看起合同來。
想必這份合同是她大小姐親自擬的,語法錯誤百出,錯別字不計其數,難為她還寫了這麼長。
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如果乙方不在這此房居住,要按市場租房每月價錢的雙倍賠一次性賠付給甲方一年的房租?
哦,大小姐應該是想說半途退租吧?這怎麼可能,別說翻遍全市,就是翻遍全球也找不到這麼便宜的公寓吧?這一條完全是多餘嘛。
林夢夕大致看了一遍,景皓月已經把東西都複印好了:“姐姐,你先交半年的房租就好了,剩下的以後再說,嗬嗬”。
真是便宜啊,才六百元。林夢夕拿回證件,在合同上簽字,到現在還有點覺得事情意外的順利,僅僅六百元?也就是幾天住店的錢嗎?是不是太便宜了?
拿了錢,皓月似乎更加高興了:“姐姐,你什麼時候搬進來住啊?”
“盡快可以嗎?我現在住在飯店”林夢夕試探性的問景皓月,因為夢夕覺得,需要給小姑娘一點時間適應一下兩人同住啊。
“你住在飯店啊?怎麼不早說,那今晚就搬過來吧!”景皓月看起來比林夢夕還著急。
“今晚?!”
“對啊,對啊,我已經一個人在這住了三天了,實在無聊死了!”
才三天,林夢夕想自己也在飯店住了三天,無聊程度也不差。三天?那景皓月豈不是和自己一天回國?好巧。
現在看景皓月好像有那麼一點眼熟,無奈林夢夕是屬於那種,別人對她過目不忘,她對別人過目就忘的人,特別不擅長記麵孔。
尤其是在國外這幾年,除了看rolfharris(一個猛追了林夢夕三年的,有一半希臘血統的帥哥)和別人不一樣,其餘老外在她眼裏看起來都差不多。林夢夕決定不再挑戰自己的記憶力,徹底放棄回憶。
“東西實在有點多,我怕…”,還是說點實際的。
“這個沒問題了,我可以幫你搬啊!”林夢夕還沒說完就被皓月興奮地打斷“快,現在是十二點半,在兩點之前退房就不用付今晚的房費了!”。
林夢夕被景皓月的想到做到以及精打細算震撼了,這根本不像隻收自己一百元房租的人說出的話嘛!
而景皓月的打算則是,到手的美女怎麼能讓她飛了?!
“姐姐,這是門卡,還有密碼,是#######,你先去自己試一下,我換件衣服咱們就出門”,根本不給林夢夕任何反對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