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1 / 2)

兩人吃得香甜,不時碰一下杯,相視一笑,優雅地呡一口。李易凱看著燭光下的林慕,今天梳了一個高高的馬尾辮,更加露出了飽滿的額頭和秀長的頸項,兩肩雖瘦削卻平直,著一襲黑色的絲質吊帶連衣裙,優雅有氣質,可又不失活潑,尤其是耳朵上戴著的那兩隻中號銀質耳環,隨著她的動作,微微擺動,顯得人更加嬌俏,這哪裏有二十八,說十八都有人相信嘛!

李易凱輕輕地笑,黑瞳中有兩點簇簇燃燒的小火苗,看著林慕的小嘴因吃了牛扒,也喝了紅酒,嫣紅潤澤,不禁生出了一些惡趣味。他含了一口酒,突然一手攬上林慕的腰,一手勾起林慕的下巴,林慕微張著嘴,茫然地看著他,不知他這是要做什麼,還沒來得及反應,李易凱的唇便覆上了她的,把一口酒盡數灌進了她的口中。

“呸,呸——”林慕喝了一部分,吐了一部分,喝的那部分又沒咽到嗓子裏正確的位置,立即咳嗽起來,臉漲得通紅,李易凱趕快遞給她一張餐巾紙,林慕拿在手裏,咳嗽半天,眼淚都出來了,緩過勁兒,指著李易凱,“你惡心不惡心呀!”

李易凱又玩兒過了,他總是麵對林慕的時候情不自禁,腦袋一熱,就別處心裁地來了這麼一出,自我感覺很有意趣,可沒想到林慕這麼嫌棄他,他就有點不高興,自尊心頗受打擊,忿忿地埋怨:“我們接吻的時候,那不都是互相吞口水的嗎?這有什麼惡心的。”

林慕實在無語,這能一樣嗎?不耐煩地推他一把,“去,對麵吃去,別和我挨得這麼近。”

李易凱一堵氣,果真抱著盤子挪到了對麵,埋頭不看林慕,黑著臉,自顧自吃了起來,暗道:這個女人真是不解風情,沒勁兒。本來還想著兩人挨著坐,可以柔情蜜意,如膠似漆一番的。

林慕確實不是個很解風情的女人,在她二十八年來單調的歲月中,她一向目標明確,理想遠大,對自己要求很高。

她知道自己天資了了,所以就笨鳥先飛。當學生時,她已經很用功,經常挑燈夜戰;當了設計師,更是孜孜不倦。為了成為優秀,她什麼都可以犧牲,幾乎把所有的時間都用在了工作上,除了暗戀高晟,感情一片空白。

曾有幾個男人追過她,卻都是無功而返,因此她在業界得了一個“高傲公主”的“美名”,就連高晟都納悶,他的這位首席設計師,怎麼從來不把男人看在眼裏,二十八了,還是單身,性格太古怪了。

且說林慕看見李易凱黑眉冷眼地吃著飯,臉色平平,也不正眼瞧她,知道他這是發脾氣了,作為姐姐,理應大度,不能和小男生一般見識。於是,林慕主動地給他倒上酒,歪著腦袋,看他,“你生氣了?”

林慕沒什麼幽默細胞,也不會逗人,就這麼幹巴巴地問一句,李易凱體會不到任何誠意,所以仍舊低著頭,撥拉著盤子裏的牛扒,就是不看林慕。

誒,林慕心裏微微哼一聲:還真是個小男生,伸手推推他的胳膊,一本正經地說:“李易凱,姐姐向你賠禮。”

“怎麼賠?”李易凱把刀叉一放,擺出個勉勉強強接受的架勢,這回抬頭對上了林慕的眼,依然不高興。

怎麼賠呢?林慕左想右想,想不出一個好點子。

李易凱已經不耐煩了,皺了皺眉頭,“算了,一看你就沒誠意。”

被他這麼一激,林慕想出來了:既然小夥子長得這麼帥,那就為他畫張畫吧。

“那我為你畫張素描怎麼樣?”

噯,這個好,李易凱眉頭立即舒展開來,馬上來了精神,“好啊,你可得把我畫得帥一些!”

“那是當然。”林慕答了一句,已被李易凱從椅子上拽了起來,拉到書房,飯也不吃了,即刻開始。

“你擺個姿勢!”

林慕拿著紙板,畫筆,臉色沉靜,目光炯然,儼然一副專業畫師的做派。

這個容易,李易凱擺了一個他最拿手的模特經典造型,微微頷首,又輕抬眼睛,眼神迷離深邃,嘴角輕揚,勾魂攝魄的一笑,然後定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