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淼的辦事效率很高。在李新民呈交了材料的第三周,張淼就以代理律師的身份接觸了醫院。一切都如張淼意料的那樣,因為之前李新民在姚逸的提醒下,已經複印了病曆,掌握了處方和服藥明細,醫院一方見到這些證據的時候就被動了。
在和張淼交涉的過程中,院方始終強調自己的應急處理沒有問題,張淼笑著回應:“我們並沒有強調是搶救過程的問題,而是為什麼病人會出現需要搶救、生命垂危的情況。這是和你們院方劉醫生的診斷、以及所開藥物有直接關係的。病人正是因為聽從了劉醫生的醫囑,在其指導下增加了服用的新藥,從而產生了不可逆轉的後果。”
院方代表又強調給病人所開的新藥也是對症的,並且藥本身是國家藥監局批準使用的合格產品,藥物本身沒有問題。
張淼依然臨危不亂:“是,藥物本身是沒有問題。但是,兩種藥物加起來相互作用就有了問題。”張淼並沒有把相關專家提供的實驗數據以及簽字證明直接提交給醫院,他隻是告訴院方:“如果我們沒有拿到有力的證據,我是不可能坐到這裏來和醫院商討這起事故的。”張淼把“事故”兩個字說的異常清楚,他有意無意間給醫院施壓:我方已經掌握了相關證據,足以證明病人的離世是由於院方的醫療事故造成的。
第一仗,張淼贏的幹淨利落脆。院方覺得再坐下去談也不可能有什麼結果,隻能告訴張淼,還要回去再商討一下。張淼當然明白這裏麵的事情,今天來談判的隻是一個代表而已,名片上寫的是“處長”,可實際上做不了多大的主。
按照張淼的預想,這場官司打下來應該是場持久仗。他提醒李新民要做好充足的思想準備和體力準備——一旦進入司法程序,李新民就要隨叫隨到,隔三差五地往法院跑了。
李新民是鐵了心要打這場官司。他覺得這是讓自己心安的唯一辦法。姚逸說的對,這件事情自己即使有責任也不是主要責任人。害死老媽的是醫生和醫院,不是自己。但是,怎樣才能證明不是自己呢?老爸始終認定,如果當晚老媽出現突發情況的時候自己守在身邊、沒有去樓道打電話、發短信的話,老媽就不會死。
隻有通過法律手段,迫使醫院出具相關的證明,認定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李新民內心的愧疚才能減輕一些。當姚逸提醒李新民走法律渠道的時候,李新民就對自己說,這樣做是為了對活著的人、尤其是老爸有個交代。但是現在他知道了,他更想給自己一個交代。
這次難能可貴的是,雖然老爸不同意他打官司,認定他是轉移目標;但是嚴小青卻出人意料地站在了李新民這邊。嚴小青給李新民打氣:“咱有的是時間,跟他扛!”李新民知道,讓嚴小青下定決心打官司的最主要原因是賠償款。那個可能的數字徹底征服了嚴小青的心弦。李新民每每想到這裏就有些苦澀,但是想著想著他就顧不上了。有嚴小青支持就已經是意料之外的驚喜了,哪裏還管的了是為了什麼。
但是,夜深人靜的時候,李新民也想過,一旦官司打贏,拿到了這筆賠償款,又會怎樣?嚴小青的態度很明確:“既然你爸不同意你打官司,你就別告訴他。反正從頭到尾都是你一個人在忙活,官司輸贏也跟你爸沒關係。咱們誰都不說,就得了唄!”
李新民當然聽的明白嚴小青話裏的意思。這場官司即使輸了,李新民也隻是搭上了時間而已;但是一旦贏了,李新民手裏就會得到一筆錢。這筆錢無論是對於嚴小青還是對於新民爸,都是一筆十足的巨款。那時候怎麼辦?姚逸提醒過李新民,對於那筆很可能拿到的錢,他心裏要早做打算。李新民當時腦子裏冒出來的第一個想法,是都給老爸。李新民知道,自己結婚、生孩子這麼多年來,老爸老媽手裏那點家底兒已經所剩不多了。老媽這一病,檢查吃藥又花了不少錢。現在老爸手裏能用的錢已經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