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身的牛仔褲,屁股,膝蓋上小洞洞十根腳趾數不清,十根腳趾暴露在地上,踩著石頭根本不知痛,反而樂在其中,像習慣這樣赤足行走。
臉上有道劃痕,像剛被叉子戳中,依稀泛著血絲,黑糊糊的麵頰和亂蓬蓬的過肩黑發,遮掩住容顏,但從其輪廓上看,不可否認,他就是傳聞中,那個,失蹤1年的,前拳王——喬未歌!
此時的他,潦倒的很,落魄的很,渾身髒的要命,比乞丐更乞丐,摸遍兜兒一毛錢沒有隻有身體被打。
也許,他連乞丐都不如。
至少,乞丐懂得討飯,而他不懂,隻知道眨著一雙時而深邃,時而清澈的眸子瞟向老板,扁起嘴滿是委屈。
羽扇般長長的睫毛呼扇呼扇,一種和外表肮髒不和諧的幹淨純潔,令人看的可憐,也許他能活到現在的原因,就是老天爺的垂憐吧?
“我餓餓,我好餓……”他語出,卻是癡癡傻傻,伸出粗糙髒兮的掌,向老板探去。
“原來是個傻子!”
“好餓……”
他追趕過來,瞥向館子中餐桌上剩餘的饅頭,嘴中分泌的唾液越來越多,捂著肚皮隻想吃填飽。他不顧一切衝上去,想搶饅頭,卻被幾個夥計抓住,將他再次拋出門檻,再接著慘絕人寰的拳打腳踢。
他們將他團團圍住,邊唾棄邊踢打,仿佛傻子就活該賤種。“傻子乞丐好想吃白食,給我狠狠打。”老板更狠,所謂無毒不丈夫,有時某些生意人的心腸,黑的如狗血……
“痛……”
他總單字單字的崩,小心翼翼的,自從1年前拳場腦子被打壞,菲爾被車撞死,他就開始這樣流浪。
不知道自己是誰?
不知道家在哪?
就是個大傻瓜,沒有過去,也沒有未來,隻有現在一個小小饅頭的乞討……“老板,你心是不是黑了點?一個饅頭而已,你不給他,也是喂狗,難道你還想吃?”周圍有誰看不進去了,從包中掏出來一張十元鈔票,遞過去,衝進館子中,將那看起來不咋樣的饅頭塞進喬未歌手中。“小夥子,吃吧,別餓著。”善心的老伯伯提醒一句。“別噎著,慢慢吃,沒有人跟你搶,吃飽爺爺再給你買一個。”
連個“謝”字都不懂得說,他就埋下頭啃涼饅頭,吃的有滋有味,仿佛全世界就沒有比饅頭更值得追求的東東……
……
“媽咪,我好象看到爸爸了。”喬梁忽然頓下腳,瞟向狗肉館,嗅著那骨子香,水汪汪的眸瞪的溜圓。“媽咪,真的是爸爸耶!”
“梁兒,別耍媽咪。”
“真的媽咪,爸爸在啃饅頭。”
“真……的……”戲謔的話音剛落,瞟向那抹肮髒的身影,孟琴便一句話沒說,直衝上前,摟住喬未歌的脖子,將他抱入懷中,不顧滿身的髒,不顧他雙眸的驚訝,不顧他害怕的退縮,“啪”一拳頭打上他肩膀,辛酸和歡喜的淚水嘩啦啦浸鹹饅頭。“混帳,喬未歌你個混帳,你還活著,你這東西還活著。”
“我的饅頭……”
“活著為什麼不肯回來找我?是嫌棄我肮髒?是嫌我和別人上過床?”孟琴激動地邊流淚,邊語無倫次,老天爺將這東西再歸還給她,她就要抱緊,牢牢地箍住,不讓他再從她視線中消逝。“我不會和你離婚,我不同意,從我知道你為我打死拳開始,我就把那該死的離婚協議書撕了。”
“饅頭,好鹹……”
“見鬼,就知道你的饅頭!”喬未歌“啪”一把將他的饅頭推掉地上,抬起他下頜,眼中滿是心疼,而喬未歌驚慌地推開她揀起饅頭,再放在嘴中舔,不舍得吃一樣,很戒備地躲的她遠遠。
“未歌,你到底在幹什麼?”
孟琴撲上前,將那破饅頭打開,鉗住他下頜,看向他狼狽的模樣,下顎的胡茬很長,滿臉的髒,滿身襤褸,模樣呆滯,仿佛、仿佛那滿大街閑逛哼歌的傻子……心,陡然一沉,她小心問道:“未歌,你知不知道我是誰?”
“你是誰?”
他鸚鵡學舌地說,眨著大眼睛,卻露著那樣純真楚楚的眼神,刹那間,一八幾的頎長健美身軀,恍然回到童年時代。
“你認不認的出他?”
“哥哥!”
他忽然破天慌叫道,叫的喬梁一愣一愣,白皙的小指指向他鼻尖,來未來得及流下的感懷淚,被喬未歌的一叫弄的哭笑不得。“媽咪,他叫梁兒哥哥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