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魚工作室。
張恒坐在錄音棚,抱著吉他一邊彈一邊唱。
工作室的阿力錄完歌,然後在電子琴邊慢慢摸索。
另一個叫阿飛的小平頭則站在沈夢歌身邊,細細打量著張恒,好奇地道,“這歌不錯啊。哪裏聽來的?”
“我自己做的。”謊話說多了,張恒臉不紅心不跳。
然後,張恒又開始哼準備給沈夢歌的歌曲。
“我在榕城廣場吃著炸雞
而此時此刻你在哪裏
雖然或許你在聲東擊西
但疲倦已讓我懶得懷疑
……”
沒錯,正是那首在後世風靡了大街小巷的《我在人民廣場吃炸雞》,不過張恒改了兩個字而已。
這首歌旋律不錯,朗朗上口,能成為一首熱歌自然有它道理。聽完歌曲,沈夢歌不禁點頭,咬了咬牙便確定下來,對張恒道,“這首歌我要了,你是全版權出售給我,還是隻賣給我唱?”
這裏麵門道也多,單賣歌還是全版權價格自然是不一樣。但張恒並不在意,他道:“二十萬,全版權。沒問題的話今天就可以簽合同。”
“好。”沈夢歌點頭,合同她手裏自然有,不過錢都存銀行裏,取二十萬還需要預約呢。
“那沒什麼問題,反正我知道你住哪。過兩天給我也成。”張恒這麼說著,在合同上按了手印。
接下來幾天,沈夢歌工作室就有的忙了。
張恒也是兩邊跑,錄歌需要他到場,晚上回去則維護雲端社區跟遊戲腳本,最關鍵的還是將心思放在憤怒的小鳥上麵。
在第六天的時候,《為你寫詩》錄製完成,張恒聽了兩遍,感覺還行吧。
其實他不是什麼專業人士,也聽不出裏麵的門道就是了。反正是用來送女朋友的,能表達自己心意就好。在這幾天裏,他手裏的《憤怒的小鳥》也是製作出了十個關卡,做出來的遊戲雖然比不上後世的原版,但他已經很滿意了。
“對了,你有沒認識搞網絡方麵的人?”
聽到張恒問話,沈夢歌不假思索地道,“有,我一個同學自己弄了個遊戲公司,戰鬥江湖知道不?就是他那個公司研發的。”
這個遊戲張恒是知道的,做腳本的時候還去這個遊戲體驗過,不過這個遊戲隻能說一般,而且是一年前的遊戲,玩家基本流失大半,進服務區感覺跟鬼區似的,他就沒有去弄。
張恒道:“能不能介紹來認識下?”
這幾天兩人因為歌的原因,關係增進了不少,介紹一個人而已,沈夢歌自然滿口答應下來。卻又不禁問道,“你找這方麵的人幹嘛?”
“做了個遊戲,想找人合作。”張恒也不隱瞞,表明自己的想法。
“遊戲?”沈夢歌微微一愣,深深的看著張恒道,“你還會做遊戲啊?拿來給我試玩下?”
張恒倒不怕文件泄露,直接將U盤插在沈夢歌的電腦裏,將文件解壓出來讓她自己玩,順便找找有什麼漏洞之類的。
他自己則屁顛屁顛的前往郵局,給林薇薇郵寄光盤去了。
在張恒剛走沒多久,一個跟沈夢歌年級相仿的男人在飛魚工作室外麵走了進來。
沈夢歌抬頭一看,然後就將目光收回繼續放在張恒的遊戲裏去。
憤怒的小鳥沈夢歌才玩了兩關,覺得十分有趣,隨著每一關的難度增加,會使人對下一關產生期待感,一時之間真有種無法自拔的感覺。
林濤這幾天很煩,隨著自己手裏的遊戲流量越來越少,他都感覺自己快要到入不敷出的地步了。畢竟要維護好一個遊戲,至少要養有三十個人手,按照平均月薪三千來算,一個月就要十萬開銷!這還不算高級工程師、遊戲總監等等高等職業的薪水。
還有就是高昂的服務器的租用費,就單單是房租、水電都要用一大筆資金來繳付!
算下來,他這個做老板的工資都所剩無幾了。林濤越發覺得自己這個公司老總即將做到頭了。
來老友這裏尋求安慰的他剛一走進沈夢歌辦公室,卻發現自己連一杯茶水都沒有。不由有些惱怒地道,“夢歌,你在忙什麼呢。我過來連杯水都不招待了?”
“自己倒去。”沈夢歌頭也不抬說了一句,手下鼠標一點,紅色小鳥在空中劃過一道弧度,碰的一下砸中幾個小豬,玩得不亦樂乎。
林濤憤憤不已的衝了杯茶,掉頭來到沈夢歌的旁邊,恰好看到電腦熒幕上通關兩個大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