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怪異的小曲在勁氣震蕩的街道上緩緩漾開,綿綿地安撫著街道上暴躁的氣息,綿綿地傳進所有人的耳朵裏,隻是由於申小甲有些五音不全,所以原本就曲調怪異的兒歌顯得更加詭異。
“帥帥的小男孩,就這麼可愛!”
“要多帥有多帥,小臉白又白。”
“頭發甩一甩,腳步拽一拽。”
“他們說我是靚仔,閃閃惹人愛!”
這一首歌和先前那句謝謝一樣莫名其妙,但這一次又有了些不同的地方。
曲子並不高深,跟著唱和的人自然不會很少。
至少有兩個人。
其中一個是陌春風,另一個則是李若淳。
陌春風在申小甲剛剛開口清唱之後,便輕聲地跟著哼了幾句,而後舉起嗩呐,滴滴答答地吹奏起來。
李若淳卻隻是在心中哼唱,雖然在閃閃惹人愛幾個字落下時,也一不小心跟著啦啦啦了兩句,但因為聲音很微小,並未被其他人聽見。
麵色白又白的申小甲沉浸在曲子裏,也不管有沒有人跟著唱和,有沒有人能懂,他隻想唱這首歌。
唱歌可以平和自己的氣息,可以讓平靜自己的情緒。
唱歌還可以緬懷故人。
這十年間,每當日子過得酸苦不易的時候,每當他愁悶地睡不著覺的時候,他都會唱這首歌。
陌春風曾經不止一次嫌棄過他這首曲子,直言不諱地告訴他太粗俗,太難聽。
粗俗是因為太易懂,難聽則不是曲子本身的緣故,而是申小甲唱得太紮耳朵。
但這一次陌春風還是跟著唱了出來,就像這十年間那許多個月光皎潔的夜晚一樣。
街道上風聲呼嘯,四周的刀槍叮叮輕響,和著嗩呐聲形成獨特的伴奏。
讓感到莫名其妙的聞人不語和道癡一時也忘記了當下的處境,認真地品味這首雖然難聽,卻很有意思的兒歌。
當然,他們二人之所以沒有行動,最主要還是因為四周的士兵也沒有動。
正所謂敵不動,我不動。
而四周這些敵人之所以沒有動,則是因為李若淳沉浸曲中,使得他們不敢妄動。
見此情景,申小甲卻是更加得意,以為是自己的歌聲太迷人,於是扯著嗓子更加動情地幹嚎起來。
“帥帥的小男孩,今天你乖不乖。”
“撒個嬌耍個賴,把壞人全打敗!”
“熱情澎湃像砍菜,傻瓜都切開!”
“很好相處很友愛,金銀珠寶都拿來!”
“好帥喲,好帥啊……”
原來的後半截自然不是這樣的,這是被老曲改過的新版本,因為老曲覺得這樣的歌詞更帥一點。
申小甲其實一開始唱這首兒歌隻是太過無聊而已,加之晚上睡不著,就算數著天上的星星也一樣睡不著,隻能唱歌打發時間。
每個人剛到一個陌生環境都是這樣,需要一點點熟悉的東西來安慰自己。
所以他喜歡在失眠的夜裏唱歌,就好像在自己本來應該所處的那個世界時一樣。㊣ωWW.メ伍2⓪メS.С○м҈
而老曲在申小甲唱過的那些奇怪兒歌裏偏偏隻喜歡這一首,於是後來的情景就顛倒了一下,每當申小甲睡不著的時候,老曲都會拍著申小甲的後背用更加難聽的聲調唱這首兒歌。
這首兒歌,便成了申小甲的安眠曲。
也成了陌春風和晏齊的溫暖噩夢。
任誰聽同一首歌長達十年,都會被逼得想要發瘋,就算冷漠如陌春風,沒心沒肺如晏齊也不例外。
然而,他們卻無可奈何,陌春風打不過老曲,晏齊也揍不贏申小甲,所以他們隻能用手指堵住耳朵,輾轉反側。
漸至後來,陌春風和晏齊也習慣了這首兒歌,甚至於睡不著的時候也需要這首兒歌催眠自己。
所以,習慣是一種很可怕的東西。
李若淳也有這樣的習慣,在申小甲將這首兒歌翻來覆去唱了三遍之後,終於從那種習慣中回過神來,並沒有急於拍出那聲威浩蕩的金龍殘影,而是疑惑地盯著申小甲道,“你這首歌謠有點奇怪。”
申小甲當然樂得再多廢話幾句,這樣他便可以積蓄更多的內力,待會兒拔刀劈殺那條金龍的把握也就更大一些,聞言立馬接話道,“你覺得奇怪很正常,因為它是在我老家流行的一首兒歌,這世上很多人都沒聽過……”
李若淳搖了搖頭道,“正因為我聽過,所以才覺得奇怪。首先是調子不對,然後後半截的歌詞也不對,我記得原本應該是……撒個嬌耍個賴,把寂寞全打敗。熱情澎湃像比賽,火力全開開。很好相處很好帶,別把我寵壞……”
為了糾正申小甲的錯誤,李若淳恢複了女聲,唱出了原來版本的後半截兒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