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時間,晚上九點四十。
城市的電力係統還在維持正常運轉,街上的喪屍數量明顯增加,而且看起來活躍度比白天要強很多,更要命的是,喪屍們似乎開始感到饑餓,不再像白天那樣無目的地遊蕩,而是開始鼻孔朝天,嗅來嗅去。看不見的角落裏,不時傳來貓狗的慘叫聲!
喪屍的食物,首選是鮮活的人類,其次是動物,再次才是同類的血肉。這是我從資料中看到的,由於幾乎同時感染,所以幸存下來的人類屈指可數,才沒有發生人類與喪屍的大規模戰爭,但這也意味著隻要我和暖暖走上街道,就會被至少數百頭喪屍給盯上!
我從內衣店的氣窗退了回來,有點泄氣。
暖暖和白傑正在將數條床單係在一起,做成繩梯,準備從氣窗垂下去。
我摒棄了那把不太合手的菜刀,換成從超市的體育用品區選的一根結實的棒球棍,橡木的還是楓木的我不知道,不過八百多塊錢的,是裏麵最貴的。
我現在覺得,對付喪屍,還是這種鈍器來的比較實在,即便不能打破喪屍的頭,巨大的衝擊力也會震傷它們的大腦,造成喪屍進入短時間的"休克"狀態,這樣對於我們擺脫喪屍是極為有利的,不像用菜刀,不僅攻擊距離短,容易遭到喪屍反擊,而且刀還容易陷入喪屍的腦袋裏,拔不出來。
這完全是我從實戰中一錘子一錘子敲出來的經驗,搜集到的資料上可沒這麼寫。暖暖也換了武器,我把小錘子給她了。
"你們小心!如果被困住了,給我們打電話,我們去救你們!"白傑憂心忡忡地說,現在手機還有信號,可以遠距離溝通。
我點了點頭,率先爬上氣窗,將繩索垂下地麵,我的動作很輕,並未引起附近喪屍們的注意,我用棒球棍在繩索上挽了一個活節,借著棒球棍與床單的摩擦力的緩衝,從窗口慢慢垂了下去。
雙腳離地還有三米多的時候,就有一頭穿著睡衣的中年男喪屍發現了我,紅紅的眼睛放著光,張開雙臂,以半跑的姿態向我衝了過來,估算了一下雙方的速度,結果很不幸,在我滑到地麵之前,它就已經能在那裏等著我了!我趕緊撒手,自由落體!
尼瑪!墩得腳好疼!
乓!棒球棍不偏不倚地砸在了我的頭頂,差點把我擊倒!不過我沒時間緩衝疼痛,睡衣喪屍已經衝到了眼前!迅速撿起棒球棍,我就勢滾到一邊,躲過睡衣喪屍的撲咬,起身掄圓了棒球棍,揮擊向睡衣喪屍的腦袋!
幸虧手柄上包裹了幾層布,不過即便這樣,也震得我虎口發麻!不過沒想到的是,棒球棍的威力,要比小錘子大出許多,可能是因為力臂長的原因吧。睡衣喪屍的頭,在我奮力一擊之下,竟被硬生生打出了白漿!它的身體好像是拳擊台上被泰森命中一記重擺拳一樣,連一點多餘的動作都沒有,就斜著身子撲倒在了牆上!
很過癮啊!但我沒有忘記原定的計劃,趁著其他喪屍還沒有徹底圍過來,立馬將從超市二樓生鮮區賣豬肉的攤位那邊找來的肉鉤子,自腰間拔出,狠狠鉤入睡衣喪屍的腋下(這裏有骨頭縫隙,可通往肩膀上的三角肌,鉤起來很結實),拖著睡衣喪屍往東邊走出十來米,真尼瑪沉!
不能再走了,再往前走就把我送到喪屍嘴裏了!我放開肉鉤子,揮舞著棒球棍與迎麵而來的三頭喪屍鏖戰在一起。
好吧,這麼說把我表現得太過於英勇了,其實我隻是用棒球棍擊殺一頭喪屍之後,從它們之間的縫隙中溜走了,想我當年也是百米十二秒幾的選手,穿梭在這些呆頭呆腦的喪屍之間,如劉翔跨欄般,不費吹灰之力!
繞著超市跑了半圈,來到超市側麵的一台五菱宏光麵包車前,我停下了腳步。之前在天台上已經偵查好了,這台車停在一家商鋪門口,車門開著,鑰匙還插在方向盤下麵,說明喪屍病毒爆發的時候,車主還未啟動車輛,就尼瑪中毒了,所以麵包車不像路上的其他汽車那樣,都被撞的不成樣子。
我進了駕駛室,放下手刹,踩離合,掛二檔,打著火(這是錯誤的駕駛習慣,隻為節省時間,千萬別學我,否則怎麼死的都不知道!),第一時間查看油表,幸好,還有半箱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