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想這個王XX應該就是成女士的老公了,聽著兩個好友的話裏麵貌似還有點故事。我提議先去君克汕,我們在路上邊走邊說。
三人都同意了,我這就帶著她們在機場外包了一輛車趕往柏威夏,再由柏威夏轉車到君克汕。從暹粒市到柏威夏路程較遠,大概要三四個小時,這三四個小時的時間成女士的兩位好友將成女士老公的情況告訴了我,成女士也適當的加了幾句。
成女士的老公王先生老家在貴州,是在山裏長大的孩子,後來因為成績優異考上了上海某大學,也就是在大學裏麵認識的成女士。
成女士剛開始的時候對王先生抱有好感,因為王先生表現的很樸實、幹淨,而且做事還特別認真努力,是成女士喜歡的類型,所以沒多久成女士就和王先生在一起交往。
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王先生就提前告訴過成女士說:我每天都會去做家教,但是我家裏條件不好、很窮,所有做家教的錢要給我父母補貼家用,這樣就不能給你買衣服、化妝品什麼的。
成女士的父母是生意人家境殷實,在上海有兩套房而且在鬧市區還有一間門麵,每年光是收租就能進賬好幾十萬。而成女士從小就嬌生慣養,父母給的零花錢也多,所以對王先生的要求沒有任何疑慮的就答應了下來,不僅如此還覺得王先生是個孝順的男人。
隻是沒多久成女士就有點接受不了王先生,因為王先生表現的太過吝嗇,就算不給女朋友買化妝品、衣服什麼的,出門吃個飯也得表現的紳士風度主動結賬吧?就算不結賬做做樣子也行。可每次成女士和王先生一起出門吃飯,王先生總是坐如鍾、不動於衷,近乎每次都是成女士付賬。
而王先生永遠用那套說辭解釋給成女士聽,無非就是說:家裏窮要把錢郵寄到家裏給家裏的父母。成女士起初也算是喜歡王先生,於是對此事也沒多說過什麼,就無奈的忍受著。
可王先生卻越來越過分,有次直接拿著自己的髒衣服送到成女士的宿舍樓下,要求成女士把他的髒衣服洗掉。成女士從小嬌生慣養,在家裏一件衣服都沒洗過,當時就很不樂意。可王先生卻總有一套說辭,說是這是作為女朋友該做的事情。成女士說不過王先生,就隻好給他把衣服洗了。
除此之外,每次逛商場外出遊玩基本都是成女士出錢,王先生一分錢沒拿過,明擺的就是吃軟飯的。但成女士那時很愛王先生,認為現在是上學期間沒錢也是應該的,等到大學畢業參加工作後就好了。
成女士和王先生在一起了四年,四年間成女士一輩子沒做過的事都做了一遍,洗衣做飯更是成了家常便飯。大學畢業後,王先生參加工作,工資水平不算低。而成女士則是在自己家裏幫父母打點生意,沒有工資但是零用錢卻從沒斷過。
倆人步入社會後生活水準就有所提高,每月還會有社交活動的花銷,說到底就是花錢花的更厲害。王先生每月的工資要有一半寄到家裏,剩下的一半維持生活,有時候還要問成女士借。
成女士從那時候開始就有些不喜歡王先生這樣,每次和王先生說的時候王先生總是說他家情況比較困難,弟弟也要讀書上學,需要很多錢,這些錢還不夠。還說:“你爸媽那麼有錢,問他們要一點也沒關係,等以後我們賺了錢再還給他們。”
成女士也來了脾氣,開始和王先生講理,說:“那你為什麼每次都把一大半工資寄回家裏,為什麼就不能留一點管住自己的生活?你以前沒給你父母寄錢的時候,你父母不也沒餓死麼?”
“你這叫什麼話?這情況能一樣嗎?以前我沒有能力我父母生活節儉,現在我有了能力自然就要讓他們生活好一點。”王先生這麼回答成女士。
成女士很生氣,說:“你父母就是父母,我父母不是父母了?憑什麼每次都是你把錢寄回家裏,而我則是覥著臉問家裏要錢?”
“你家比我有錢啊,更何況這錢也不是不還,等我們有了條件就把錢還給你父母。”王先生說。
成女士氣急,當時就要和王先生分手。王先生卻又轉過來苦苦哀求,還用回憶殺來勸解成女士說:“以前我們那麼辛苦都堅持到了現在,怎麼現在就變成了這樣,你是不是不愛我了?”
成女士被王先生這麼一說總是忍不住回憶以前兩個人在一起的快樂時光,所以一次次把分手給咽了下去。
後來的兩年,王先生的努力得到了彙報,職位越來越高,工資也跟著穩步上升。那時候成女士已經和王先生談了六年的戀愛,兩人也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於是二人就開始商討結婚的事情。
對於結婚成女士的想法是他們兩個各自拿出一筆錢在上海首付一套房子,以後努力工作慢慢還房貸。而王先生卻不這麼想,王先生說:你父母在上海有兩套房子,他們老兩口住一套剩下的一套租也是租倒不如我們直接把那套房子作為婚房,這樣還能省很多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