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林百川那年, 周曼才二十歲,正在經曆人生中最為黑暗的時刻。
像是被人下了惡毒的詛咒。
先是母親突然查出惡疾匆匆離世,沒多久弟弟也在下班的途中, 跟一群街頭小混混發生口角,被打成了植物人。
原本好好的一個家, 就這樣毀於一旦。
周峰成了植物人,卻並沒有死亡。
姐弟感情深厚, 為了維持他的生命,周曼不得不放棄原本收入微薄的工作,去找其他更賺錢的活兒。
二十歲的周曼長著一張傾國傾城的臉。
明眸善睞, 唇紅齒白, 肌膚吹彈可破。任誰看了都難以離開目光。
不僅如此, 她還天生有著一副好歌喉。
意外被人看中, 邀她去舞廳唱歌。說是唱的賣座,一晚上賺的錢, 就能抵上她拚死拚活工作大半個月賺來的。
報酬如此豐厚,周曼當然是心動的。但她也深知, 歌舞廳是尋歡作樂的地方, 正經人家的女孩子, 不應該出現在那裏。
於是一番糾結過後,還是拒絕, 選擇了去有錢人家裏當保姆。
豈料四十多歲的男主人, 卻是個老不色胚。剛開始, 他隻是喜歡長時間色眯眯地盯著周曼。
後來便逐漸放肆起來。
借著從她手中接過水或報紙的機會, 油膩地摸著她的手,占小便宜。
周曼不是非常強勢勇敢的性子,人在屋簷下, 怕丟了工作,哪裏敢輕易跟男主人起衝突。
隻能一次又一次地選擇忍氣吞聲。
如此,就造成了對方更加的肆無忌憚。
一次酒後回到家裏,見客廳隻有周曼一個人,喝得酩酊大醉的男主人便動起了歪心思。
他扯著領帶走過去,從身後一把將周曼給緊緊抱住。
正在擦著桌子的周曼嚇得驚叫出聲,意識到對方想幹什麼,拚命地反抗起來。
然而一個女人的力氣,哪裏抵得過人高馬大的男人。她的衣服被撕破了。
好在關鍵時刻,女主人從外麵回來了,進屋看到眼
前的一幕,氣得差點沒掀了房頂。
最後,周曼被扣上了勾引男主人的帽子,讓人給辭退了。
有了這樣一次經曆,周曼不敢再找保姆的活兒。可是醫院那邊交的錢,眼看著就不夠用了。
她又實在缺錢。
走投無路之下,隻能去a市四大歌舞廳之一的“樂斯城”舞廳,找到曾對她拋出過橄欖枝的甄姐。
甄姐常年混跡於生意場,是個打扮非常時髦的女人。
她跟周曼麵對麵地坐著,左手夾著煙,深吸一口,吐出繚繞的煙霧。笑道:“我就知道你會回來找我。因為我看人的眼光一向很準,像你這種美人胚子,天生就是要走這條路的。”
“我是因為家裏缺錢,才選擇過來的,並不代表會就此自甘墮落。”
“自甘墮落?”甄姐聽著這話,覺得有意思,“你指的是什麼?”
這種環境讓周曼感到緊張,甄姐強大的氣場,更是讓人覺得壓力重重。
她沉默片刻,才鼓起勇氣跟對方講起了條件,“你那時候是邀請我過來唱歌的,所以來到這裏工作,我隻會好好唱歌,不會陪任何人跳舞喝酒,也不會……”
“我懂。”甄姐打斷她的話,“我找你過來,也隻是為了唱歌。陪客人跳舞喝酒,那是別人的事,不用你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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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周曼加入“樂斯城”舞廳,成為了一名駐場歌手。
雖然甄姐承諾了她隻需要唱歌,其他一概不用管,但有這樣一個人美歌甜的尤物存在,客人們哪能不為之動心。
很快就有財大氣粗的客人,晃著鈔票讓她敬自己酒。
周曼實在應付不來這種場麵,隻能向甄姐求助。
一次兩次,甄姐幫她擋了。再後來,便開始勸她性子別這麼擰。
有錢幹嘛不掙呢?
若是能傍上個土大款,那以後就可以跟著吃香喝辣了。
“甄姐。”周曼死守自己的底線,“我說過,來到這裏隻會唱歌,其他什麼都不會做的。”
那天,周曼動了辭職的心思,她知道長久下去,肯定會出問
題。
可是她又不敢輕易辭職。
因為一旦沒了經濟來源,醫院續不上費,唯一的親人也會離她而去。
就是在那天晚上,周曼遇見了林百川。
從樂斯城出來已經挺晚了。她在回家的路上遭遇了搶劫,搶匪搶了她的包拔腿就跑。
包裏裝著周峰的醫療費,哪能就這樣讓人給搶走。
周曼隻能邊追邊向路人求助。
在她覺得自己喉嚨都快要喊破了的時候,終於出現一個男人,製服了搶匪。
男人幫她把包搶回來了,但也不小心被搶匪用到刀劃破了手掌。
幾秒鍾的時間,鮮血就染紅了整隻手。
周曼嚇得呼吸一滯,趕忙上前關心道:“你的手怎麼樣?傷的嚴不嚴重?”
“沒事。劃了個口子而已,小傷。”
周曼盯著那隻鮮血淋漓的手,卻不太放心:“我看好像割的挺深的,要不去醫院包紮一下吧。”
男人嘴上說著沒事,但流了那麼多血,不包紮肯定很難止住。於是在周曼的陪同下,去了趟醫院。
處理好手上的傷從醫院出來,才想起把搶回來的包還給她,“對了,你的東西。”
周曼微微失神後,接過,道了句謝謝。
兩人相對無言。
片刻,男人問她:“你每天這麼晚下班,家裏沒有人來接你?”
這話聽上去好像對她挺了解的,周曼麵帶疑惑地看著他。
不禁問道:“你怎麼知道……我每天都這麼晚下班?”
“你不是在樂斯城唱歌嗎?”男人輕笑一聲,說:“剛好晚上被朋友拉過去喝了兩杯酒,後來又在附近逛了逛,正準備回家,就碰到了你被人搶劫。”
原來是這樣。
周曼莫名覺得有些抬不起頭。
她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在這個陌生男人麵前,產生這種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