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慘淡的勝利(3 / 3)

馮二強也沒意見,反正已經是隻下不了蛋的雞了,留著幹嘛?浪費馮家的糧食嗎。

周秋萍感覺自己重生一回進一步認識到了這個男人的自私。幹活的時候,她嫁進馮家就是馮家人。吃飯的時候,她又成了外人。

總算,總算這一切都結束了。即便她灰頭土臉,即便她狼狽不堪,即便她被打的差點丟了小命。但她還活著不是嗎?她活著離了婚。

比上輩子強多了。

上輩子,她丟了命,到死的時候也沒能獲得自由。

隔壁病房有人在聽廣播,廣播不知道是在播放有聲小說還是廣播劇。

“八年抗戰結束,滿目蒼夷,華夏大地一片狼藉。可是我們終究獲得了勝利。毀掉的家園可以重建,太陽重新升起的時候,我們又看到了生機勃勃的希望。”

她看向窗外,太陽已經要落山,可那畢竟還是太陽啊。

抗日戰爭全麵爆發前,國民黨政府一直希望國際社會調停,好和平解決侵略問題。事實證明,隻有打,拚了命的打,被奴役被壓迫的人才能獲得自由。

中華民族用了8年,她也用了8年,終於斬獲了勝利。

從今往後,她就是嶄新的人了。

她的唇角浮出了滿足的笑。

陳秘書叫了鎮政府的車子,準備護送萍去縣醫院。

他雖然搞不清楚這個農婦和香港女老板的關係。但從政多年的經驗告訴他,他必須得處理好這件事。

否則萬一曹總又想起來問這事,他把事情搞砸了,那他就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要是他取悅了曹總,促成了這樁招商引資,無論是對本縣還是他本人而言,都是裏程碑式的進步。

他絕對不允許任何人搞破壞。

作者有話要說:  說句題外話,當年女人在農村想離婚非常難。

一個是被剝奪的財產,很多地區離婚的女人沒有宅基地,也沒有責任田。而當時社會治安差,進城打工做生意都存在風險。而且在很長一段時間,人們離開自己戶籍所在地需要當地政府部門開具的介紹信的。即便手拿著介紹信,人到了大城市,沒有穩定工作,照樣會被當成盲流收容遣返。感興趣的人可以自己搜索一下孫誌剛案。農村本地也沒有多少工作崗位可以提供給她們。她們離婚後回到娘家,隻能看別人的臉色過日子。

還有一個是男方覺得丟臉,會直接動手殺了提出離婚的女方。我在前麵提到的女人被自殺的事情並非胡說八道。那個年代有很多女人被自殺。整個男方家庭以及整個村莊,甚至不少基層政府官員都會幫著遮掩。女方娘家雖然知道是怎麼回事,但是因為涉及到小孩撫養問題,站出來杠到底的並不多,而且即便告,也未必有好結果。當時農村的社會矛盾也非常激烈,感興趣的可以搜一下江西豐城事件。矛盾不累積到一定的程度,他們哪裏敢采取暴力行動?

有人說拿著刀跟男方拚命,女主根本不可能做到。很簡單,雙方體力就不在一個層麵上。在婆家,她要動刀的話,她大伯子一家以及她婆婆都是丈夫的幫手。她拿刀的時候總不可能還抱住兩個女兒吧。對方隻要抱走她的女兒,就能輕易控製她。這就決定了女主根本不能輕易提離婚,不做好準備,她就是在拿自己和孩子的生命開玩笑。

總之,說這些題外話是想說那些沒能成功離婚的女人並非都軟弱無能。而是敵人太強大,從某種意義上講,她生活的整個圈子甚至她能接觸到的社會都是敵人的幫凶。

作為寫手,我當然可以第一章就讓她憑借一把菜刀直接鬧成了離婚,然後走上康莊大道。但我認為這不現實,就像抗日神劇一樣不現實。這是一種輕慢,對那些在婚姻裏倍受折磨拚命反抗依然難以解脫的受害者的輕慢。很多在工作中很成功的女性,依然備受痛苦婚姻的折磨。能說她們無能嗎?

如果女性一覺醒就所有的問題都解決了,那是不是在說那些被受壓迫的人全是世間本無事,庸人自擾?他們遭受的一切不幸,都是因為自己想不開?隻要想開了就春暖花開?

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女主是幸運的,起碼她媽媽雖然一直不讚同,但始終沒有真撒手不管,還在幫她帶孩子。祖輩帶孫輩並不是他們的義務呀。而當時農村的規矩是外婆不需要管外孫外孫女。

這文我會繼續寫下去,成績不好我也寫(這篇文文檔顯示字數已經有52萬字了)。反正我經常撲街,倒也無所謂了。

另外,恭喜女主離婚成功,開啟人生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