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 衝鴨,我高能就是妖怪!(2 / 3)

作為人體研究的專家,蘭若四的妹妹,蘭若華應邀成為了基因實驗項目組的成員,並且,還擔任了副組長。

至此,三名副組長人選便都出來了。

良齊,高能,蘭若華。

而組員則包括了方糖糖,沈凝兒,還有一大批的基因學專家。

至於組長,自然是由吳清靜親自擔任。

每一次會議,主要討論的便是基因研究項目的工作以及時間安排,除此之外,最重要的便是協議的正式簽署。

高能和方糖糖都同意進行基因的研究。

但那隻是同意書。

正式的協議,還是有些不同。

比如:高能簽署的協議中就有一條,明確的規定了,以高能的基因作為‘母體’的基因武器的購買權問題。

聯邦政府建立基因實驗室,資金自然是由聯邦政府全力出資,所以,按照正常而言,研究出來的基因武器也歸於聯邦政府所有。

可高能是一個例外。

因為,他除了是被研究者,他還是一名研究參與者,並且,還是副組長,在這一點上就有了一些特殊待遇。

協議中明確規定,高能擁有‘優先購買權’。

簡單點說,就是隻要是以高能為‘母體’製造出來的基因武器,高能就擁有比聯邦政府更高的購買權限。

前提是,需要支付研究製造的成本價。

高能在這一點上提出了異議,因為,他是基因提供者,所以,他提出在成本價上麵再打個一折。

然後……

不出意外的,被全員否定了。

最後,經過長達半個小時的討價還價,最終達成了協議,高能可以用80%的成本,優先購買。

這已經是非常大的退步了。

畢竟,一個基因武器,正常而言,造價都會超過百億,80%的成本,代表高能可以減少幾十個億的開支。

一切談妥。

協議正式簽署。

而良齊至始至終都是冷著眼睛看著這一切。

“裝吧!搞得跟真的一樣?還優先購買權,還討價還價?真當我傻啊?高能的基因武器,根本就不可能研究出來!”良齊心裏非常清楚,以吳清靜的想法,高能現在肯定是要全身心的投入到修煉中。

至於基因武器的研究和製造?

怎麼可能!

要知道,一台基因武器從研究到實驗,需要的時間可不短,如果真的想研究出以高能為‘母體’的基因武器,就需要不停的在高能的身上抽取基因,這樣一來,高能在前期至少每天都要待在實驗室。

即使到了後期,也需要兩三天就來一趟。

所以,這根本就是一個不可能正式實施的實驗項目。

了解這一切真相的良齊,實在是沒有心情跟高能和吳清靜在這裏演戲,故而在討論這個不平等協議的時候,他連話都懶得說。

三個小時後。

第一次會議正式結束。

不出良齊所料,吳清靜並沒有給高能規定研究時間,可以說高能雖然是副組長,但其實是一個完全的自由身。

想來就來。

想走就走。

沒有一點限製。

“果然,還是暴露你們的想法了吧?”良齊也沒有去說破,因為,這個時候再爭執,意義其實已經不大。

畢竟,木已成舟。

而接下來,按照正常的劇情發展……

良齊可以確定,高能應該會隨隊進入地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