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罪怎麼才判6個月?”張璐說。
主法官:“怎麼,你有異議?”
“這判的也太輕了吧?”
主法官:“首先,受害人沒有提出任何異議或索要相應賠償(精神損失費等)。其次,被告人並沒有對受害人的身體造成任何實質性的傷害。並且,被告人認罪態度端正,符合量刑標準,所以法庭做出這個判決是完全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
張璐:“他此前所有的行為,已經嚴重影響了我閨蜜的精神及身心健康,她已經好幾天不敢回自己家了,這還不算實質性的傷害嗎?”
她指了指吳宇,接著說:“如果這個人的種種行為,造成我閨蜜精神受到損傷、進而導致智力下降怎麼辦?智商可是硬傷啊!”
“耶?!”王若曦驚奇的看了她一眼,心說:‘還有這種操作?’
法庭上除了李翰文以外所有人都在低聲竊笑,就連三名法官都忍不住露出了無奈的笑容……
張璐:“笑什麼?有什麼可笑的?我說的是事實!無論從生物學角度還是從科學角度來講,這都是完全有可能的,你們笑什麼?”
主法官清了清嗓子,說:“好了,都安靜一下。”他看向張璐,問道:“你是想要提出索賠嗎?”
張璐:“必須賠呀~本來判的就那麼輕,如果我們再不要索賠,豈不是虧死了?”
主法官笑了笑,問:“那你想要多少賠償?”
張璐掰了掰手指頭,說:“算上證人的醫療費用在內~我覺得至少要兩萬塊!”
主法官看了看王若曦,問:“受害人有什麼意見嗎?”
“沒有。”她搖了搖頭。
“那被告人呢?有什麼意見嗎?”
吳宇搖搖頭:“沒有。”
“證人有什麼意見嗎?”
夏彤搖搖頭:“沒有。”
“好。”主法官點點頭,看向張璐,問道:“你還有什麼想補充的嗎?”
“我覺得差不多了,應該是沒有了。”
“你再想想。”
“呃……”張璐想了想說:“沒有了。”
“確定沒有了?”
“確定。”
主法官:“好,那我宣布本法庭最終判決:被告人吳宇,因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賠償受害人及證人醫療費用及精神損失費共計2萬元,判決立即生效!如被告人與受害人雙方任何一方存有異議,可上訴至“高級人民法院”進一步審理……退庭!”
……
走出法院,張璐還不忘念叨:“這個人渣,判的太輕了,我感覺錢是不是要少了?應該再多要點,還有青春損失費、分手費和服務費。”
“嗯?服務費?”夏彤一臉茫然。
“一看你就是個單純的小女孩呀~沒處過男朋友吧?”
“呃……”
張璐上車,說:“老李,給她解釋一下。”
李翰文想了想,走到她麵前、輕輕拍了三下手“啪~啪~啪~”然後什麼也沒說,轉身上車了。
什麼鬼?
夏彤皺了皺眉頭,隨即愣了一下,說:“哦!我好像明白了……你們在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