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身衣.續(1 / 2)

(2008年初稿)

婚姻跟愛情是完全的兩碼事兒,沈夢昔用了四年的時間終於認清這個道理。

精確地記得,結婚第三十一天也就是蜜月到期的那天起,韓林就開始把有限的假期,讓給邢警隊那些正在談戀愛,和還沒談戀愛的同事。

婚後四年,沒有一起看過一場電影,沒有陪她上過一次街,更甭提婚前宏偉的旅遊計劃。

他們住的是公安家屬樓,樓裏所有的女人都是自己買米買麵換煤氣,自己作飯自己吃,自己守著孤燈自己睡,自己嘮叨自己歎氣。

那些有了孩子的,則會更苦。於是,沈夢昔不敢要孩子。

終於明白,邢警隊的人再出色再能幹,娶老婆還是要靠騙的,若是老早交底,誰會為著警嫂的名頭,過著守活寡的日子呢。

如今,媳婦就如舊西服,比電視電腦掉價還快。

而沈夢昔也終於做了自己最深惡痛絕的事情:嘮叨。

婚後第三年,韓林提為邢警隊副隊長,工作的狂熱更加變本加厲。

他完全忘記了結婚紀念日,看來今天又準備忘記媳婦的生日了,夜裏12點,他終於回家,臉不洗牙不刷話不說倒頭就睡,沈夢昔越看越氣,一個飛腳把他蹬下床,韓林睡眼惺忪坐在地上發楞,仿佛不認識自己的媳婦。

“我受夠啦!”沈夢昔使勁摔打枕頭。

“累都累死了!你幹什麼?”韓林憤怒地卷起被子睡沙發去了。

沈夢昔一人枯坐到天亮。

“離婚——!”這兩個字眼在嗓子裏蠢蠢欲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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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韓林竟沒回家,也沒電話。

而沈夢昔已習慣。

隻是睡得不踏實,

中午新聞裏忽然看到哈市發生惡性綁架,四名持槍罪犯綁架了一個地產商,勒索後撕票殺人,如今躲在一棟廢舊大樓裏負隅頑抗……沈夢昔呆坐三秒,撥通韓林手機,半天,韓林接了,聲音略微嘶啞:“我說,晚上你回你媽家吃飯吧,就先在那住著,我出差幾天就回來。”然後掛了。

她太了解韓林。

一時間渾身冰冷。

翻出多年沒動過的隱身衣,它依舊耀眼,依舊可以讓沈夢昔想起鬆花江邊的防洪紀念塔。

廢樓外圍都是警車,三副血泊擔架被抬上車,一個上麵居然是李義勇,就是那個實習學員,那天韓林帶他回家吃飯,他笑彎了眼睛喊沈夢昔“少製”(嫂子)好!,當時她笑得直不起腰,而眼前,這個青春正好的男孩已經永遠閉上了眼睛,——一顆子彈打中了他的頭部。

沈夢昔心如刀割。抬頭看到爬上雲梯的兩人中,前麵那個正是韓林,這個不要命的的家夥,沈夢昔打賭這會兒他心裏沒有妻子沒有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