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一章 新可能(1 / 2)

楊如和秦康走失的事情驚動了很多親友。

除了上午被勸退的那一波人,回蓉市過年的胡亮下午也來過一回,被楚思明勸回家等消息了。

葉川值完班後也匆匆趕來了楊家,了解完基本情況又體貼的幫幾位長輩檢查了一下身體後,也被楚思明勸回去照顧葉新了。

就連霍書白得知消息後都買了最近的機票連夜飛往蓉市。

然而直到晚上楊如和秦康失蹤滿二十四小時,都一直沒有任何消息。

不過淩晨霍書白到楊家後提供的一個線索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楊家在兩年前的夏天曾遭遇過一起盜竊案,當時也曾經報過案,但是最後因為沒有財物損失,就不了了之了。

霍書白這麼一說,楚思明也想起來了。之前楚思明也是關心則亂,完全沒有想起兩年前的這一茬。倒是作為下屬的霍書白,得到楊如和秦康的囑托後,這兩年一直在留意相關信息。

留守楊家的張警官忙問楊媽媽和秦爸爸道:“那你們知不知道那一次兩個孩子的書房到底丟了什麼?”

楊媽媽和秦爸爸麵麵相覷,按照楊如和秦康當時告訴她們兩人的說法,書房隻是被人翻亂了,什麼都沒丟。

不過霍書白的神情引起了張警官的注意,張警官直接問道:“霍先生好像還知道些什麼內情?如果您知道我建議您如實告訴警方不要隱瞞,也許對案情會有重要幫助。”

霍書白有些遲疑的看向楚思明,這事兒有點大,他拿不準該不該說。

楚思明這時也反應過來楊如和秦康失蹤的第三種可能性,那就是“秦時明月”的身份暴露了。

想到這裏,楚思明果斷對張警官道:“這件事我也知道,還是我來說吧。當時書房丟失的,是楊如和秦康鎖在文件櫃裏的文學創作手稿,分別是《楊良修仙傳》、《回到大清當太後》以及《隋朝太子爺》早期的創作手稿。楊如和秦康,就是這三部作品的聯合創作人“秦時明月”。不過這件事,兩位作者都不希望自己的身份泄露出去,所以還請在座諸位保密。”

此言一出,滿座皆驚。

這三部作品現在在華夏有很高的知曉率,說讀者遍天下也不為過。特別是《回到清朝當太後》一書更是賣得火熱,由其改編的電視劇,這幾天正在首都衛視熱播,已經快演到第二部的大結局了。

張警官也意識到了本案的第三種可能性,立即打電話回警局跟同事通報最新線索。

幾分鍾後,警局那邊給張警官打電話,問他是不是弄錯了。根據剛才警局那邊在短時間內查到的情況,這三部小說第一次公開發表是在1991年,那一年,楊如和秦康隻有九歲,這根本不科學。

張警官跟楚思明表達了警局那邊的態度後,霍書白和威爾遜老太太同時站起來,異口同聲道:“我可以證明楊如和秦康是作者。”

威爾遜老太太對著霍書白點了點頭,先說道:“我在首都旅行期間是和楊如秦康住在一起的,我多次親眼目睹她們共同創作這些作品,並且享受了第一時間閱讀書稿的特權。”

霍書白接著道:“我也可以證明,不管是在我擔任首都文化出版社主編還是擔任如康文化有限公司的法人時,都是我代表單位和秦時明月本人簽訂的合同,我可以證明秦時明月就是楊如和秦康。具體說來楊如是主創,秦康是協作,秦時明月這個筆名中的‘秦’代表秦康,‘明’代表的是楚思明。楊如的筆記本電腦你們查過了麼?上麵肯定還有她回蓉市後最新寫的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