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就是最近這幾年,沒上過講台沒拿一天粉筆的張委員女士主管教育以後,大吹特吹要如何如何經營教育,我想林局長應該是在這個觀念引導下行使他的特權吧!

這所私立學校女法定代表楊校長,為跟林局長搞好關係,使其盡力支持學校的發展,每逢中國傳統或公曆節日前,或親自或托人拜訪林局長,給其現金人民幣12萬元,現金港幣5萬元。

可據說,林局長對此辯稱,他和楊某是兄弟姐妹般的朋友。楊某的大女兒從小與他女兒一起玩著長大,周末他們兩家也經常在外麵吃飯、過夜,兩家關係密切。

今年,楊校長在中秋、過年前,以送給林局長女兒利是為名送錢,林局長一開始也推卻.

但楊校長說:我女兒經常麻煩你,還計較那麼多?

於是,林想,一來兩人是兄弟姐妹,二來楊某是大老板,三來楊某一向沒有向提出對學校關照、傾斜的要求,兩人之間沒有交易行為,所以當時沒想太多,就收了。

楊某投資了私立學校,林局長表示他和他所在的單位,一直都沒有對這所私立學校進行特殊傾斜、照顧,與其他學校一視同仁。

林局長還坦承,楊校長給錢,有時是在他家,或節日前請林局長去他們單位吃飯,然後在停車場連禮物一起給。近兩年則是派人去林局長辦公室。

他一直在強調:我收楊的錢,是出於朋友關係,當時我分不清他給錢的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