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一十章 大道理(1 / 2)

陸鸞鶯跑出去之後,就後悔了。但是呢,百裏淳這個直男1,並不知道陸鸞鶯為什麼跑出去,他甚至還認為是陸鸞鶯已經嫌棄他曾經是一個植物人,是一個什麼事情都需要別人幫助的植物人,已經沒有資格再得到她的愛了。

陸母還是非常了解兩個人的脾氣的,她知道兩個人都是死鴨子嘴硬,明明就深愛著對方卻要裝出一副,根本不在乎的樣子。

陸母知道如果自己不做點什麼的話,兩個人一定不會和好的。她自己並不明白什麼大道理,隻記得以前隔壁得兩個夫妻經常吵架,後來,請了一個非常會說話的人來勸架,陸母當時正在附近,所以聽到了,也記在了心裏。

陸母記得那個時候他說:“隻要是夫妻,就總會有吵架的時候,如果不吵架,那就不是夫妻了。”

夫妻之間最主要的就是以信任為基礎,兩個人,不管鬧了有多大的矛盾,隻要兩個人彼此相信對方,那麼在此之前任何形式的吵架,那隻是為了讓自己內心的那份不愉快宣泄出來而已。

隻要夫妻兩個人想要共同好經營起自己的婚姻,那就要用心去對待。

在這個社會上麵,各種相處形式的婚姻,都有相同點,也都有不同點。

過的好的婚姻,大概都有類似的相同之處,而過的不好的婚姻,卻都又有各種不同的悲哀。

像這種感覺,陸母應該是已經特別深有體會的人了,畢竟都已經是年過半百的人了。

隻不過說陸鸞鶯和百裏淳他們兩個人都算得上是年輕,所以有時候,也就是生氣的時候,總是會意氣用事。

要不是兩個人都不懂得彼此相讓,當初陸鸞鶯和百裏淳他們兩個人,也都不會走上離婚的那個地步。

當時他們兩個人也沒有把離婚這種事情告訴雙方的父母,隻是默默地就解除了彼此之間的婚姻關係,等到了兩個人不再是夫妻關係,沒有任何婚姻瓜葛的時候。才讓父母知道了這個時候,不早都是已經為時已晚了嗎?

即便是雙方父母想要去勸陸鸞鶯和百裏淳,可是都已經來不及了。

有的時候,婚姻裏麵的當事人在發生爭吵和矛盾的時候,其實作為其他有關聯的親屬朋友們而言,也都有著一定的作用。如果其他人做到了一定好的程度,那也就會引導著兩個人慢慢的和好;可是,如果在其中並沒有勸和,也沒有做什麼好的作用,反而一直角和其中是本來都不融洽的氣氛越來越不好的時候,也許本來就是屁大點的事情,也就會鬧成離婚的地步。

這種事情其實在城市裏麵還感覺不出來,可是在農村的時候就是特別的明顯。

畢竟在農村裏麵人多口雜,人們總是閑起來就喜歡討論每家每戶他們那些閑的事情。

可是說到底,這些東西都是次要的原因,最主要的還是夫妻兩個人之間的原因。

如果兩個人想好好的在一起過,即便是發生了天大的矛盾,兩個人還是會在一起商量著,繼續和平共處:可是,如果是不想要好好的在一起過日子,那也可能是因為一點點的芝麻大的小事,也會鬧得天翻地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