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我確實覺得他們有一些事是羽靈不知道的,而這些應該對羽靈很重要。

後來發生的事情也驗證了我的推斷,而且這件事不僅讓我們都沒有想到,而且還對羽靈以及她的家族,造成了很大的影響。

當然,那天晚上,她看起來很焦慮和不安,一方麵,她還沉浸在爺爺去世的悲痛裏,另一方麵,她心裏已經在為他三叔和姑姑奪權做應對了,根本沒有心思去想那件事。

一個女孩子同時要應對這麼多,確實有些難為她了,可偏偏,這些事我又幫不了她。

吃過飯以後,她問我,“接下來幹嘛去?”

“你不是累了麼,早點回去休息吧。”我說道。

“吃完飯,感覺忽然就不累了。”羽靈說道,“要不……你陪我散散步吧?”

我笑,“當然可以啊,不過,不在這兒散步,我們去一個別的地方。”

羽靈一愣,“隨便走走還要挑地方?”

“嗯,這裏散步太單調了。”我笑道。

“那去哪兒?”她問我。

“走吧,去了就知道了。”

我開著車帶著羽靈去了人民廣場。

到了以後,羽靈望著四周人來人往,不禁皺眉,“幹嘛來這裏?這裏不單調?到處都是人。”#@$&

“熱鬧一點好啊。”我說道,“孤獨的時候,適合呆在人多的地方。”

“不覺得。”羽靈不同意我的說法,目光憂鬱的說道,“孤獨的時候,人多的地方,反而更孤獨。”

“我有個朋友說,沒事的時候,喜歡在人群穿梭的地方,看人來人往,觀察他們,最後你會發現,其實很多人都不開心,很多人都很孤獨。”

“這樣就能讓自己平衡一點?算是安慰?”羽靈問我。

“當然不是,我這位朋友是一個歌手,她說,正因為此,所以才隻唱開心的歌,隻願聽到的人能夠多一些開心。”我說道。%&(&

“那你這朋友可真夠偉大的。”羽靈望著廣場上密集的人群,皺眉說道,“我從小就不愛待在人多的地方,總覺得雜亂,也怕被陌生人注視,總覺得他們都不懷好意。”

她這苦惱我倒是完全理解,她這種級別的美女,站在人多的地方,確實太容易成為目光的焦點,就像剛才,我們從停車的地方,走到這裏,一路上男士們投來的目光就不在少數。

身邊走過幾位穿著漢服的女孩從我們身邊走過,畫著濃妝,白衣飄飄,引人注目。

“隻能說明你太引人注目了,多少女人羨慕的就是這點呢,你看看她們,為了吸引目光,費盡心思,可在別人看來,也不過是醜人多作怪,而你什麼都不用做,天生就是焦點,她們得多羨慕你。”我笑道。

羽靈搖搖頭,“這些對我來說,都是最沒用的東西,可有可無。”

我笑,

“我不是虛偽,如果生命裏的這些東西,可以交換的話,我第一個就可以舍棄外貌,如果能換回一個完整的家庭,哪怕它隻是一個普通的清貧的家庭,我都願意換。”羽靈無比認真的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