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裏有一種奇怪的風俗。

有人要結婚的時候,會找一個人代替新郎拜堂,並且還要跟新娘在婚房呆一晚,直到第二天淩晨四點才能離開。

這個代替新郎拜堂的人叫替郞。

這天,我們村首富袁克良來找我,叫我給他做替郞。

“替郞?”我不由一怔,“這……這活我幹不了啊。”

袁克良的臉頓然沉了下來。

新郞如果在新婚當天不找替郞,結婚後就會倒黴,甚至會在新婚當晚出意外。

而這替郞就是替新郞袪除惡運。

不過這替郞不是那麼好做的,他十之八九會得大病,甚至會死!至少會短十年壽命。

袁克良,遞給我一支煙,說道:“金少傑,你小時候沒飯吃的時候,我家沒少給你飯吃吧?現在長大了,我就這麼一個要求你都不能答應?”

我從小是孤兒,吃百家飯長大的。

思索良久,我無奈了點了點頭。“行,我給你做一回替郎,算是對你們袁家的回報吧。”

袁克良見我答應後,立即帶我去了他家,安排相關事宜,並且承諾事後給我兩千塊紅包。

婚禮,是以傳統方式來進行的。

在村民們歡喜的笑語和祝福中,拜堂開始。

拜堂後,新婚慶典拜天地儀式圓滿禮成,送新郎新娘入洞房。

而真正的新郎袁克良,今天卻是在一旁幹瞪眼看著。

他穿了一件四個袋子的衣服,每個袋子裏都放有艾草,並且他口裏還含了一枚桃核,稱為硬核緘口,今天不許說話。

新娘穿著紅色婚服,一直戴著紅蓋頭。雖然看不到她的臉,但從她那妙曼的身姿看得出來,絕對是美女。隻有像袁克良這樣的土豪才能討到這樣的老婆,想到自己,孤苦伶仃,一貧如洗,恐怕這輩子都不會有女人嫁給我,心中不由一陣黯然。

我與新娘正要進入洞房。

突然,一個人從人群外衝了進來,一把抓住我的手。

我定眼一看,這人是個瘋子,姓雷,叫雷瘋子。

他曾經做過一回替郞,結果第二天就瘋了。

雷瘋子抓著我就往屋外拉,叫道:“別進去,裏麵有野貓!會吃了你的!”

刷的一下,袁克良的家人臉色大變,立馬攔住。袁克良更是勃然大怒,對著雷瘋子一腳踹了過去,雷瘋子站立不穩,被踹倒在地,險些將我也拉倒。

“滾,媽的!晦氣!”袁克良叫罵道,嘴裏的桃核蹦了出來。

“莫港話,莫港話,你不要命了!”一旁的人大驚失色,趕忙撿起桃核往袁克良的嘴裏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