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偉供出了林建仁等一幹人之後,警察局又逮捕了林建仁。在審問下,林建仁承認炸沉了餘氏集團輪船,造成547人遇難。
這消息一出,震驚了整個廣州。
而10億騙局案反而淹沒在新聞之中,沒有提起。
陳紀局已經被軍統逮捕,蔣委員長親自下令審問10億軍費被貪汙的事情。
父親餘國華被暗殺,指使者就是林建仁。因此,林楓集團被判賠償餘氏集團輪船和遇難者損失5億元,餘國華被暗殺的民事賠償5000萬元。林建仁、段偉被判死刑,立即執行。
在1945年國黨政府之中,效率如此之快,真讓我刮目相看。
其實,餘聽星早就跟我商量了,林楓集團賠償餘氏集團的錢至少有5億,但他打算不要他們任何錢,把這5億給捐給國黨政府。並通過戴笠局長,把這個想法告訴了蔣委員長。
蔣委員長和餘家世代相交,餘家祖父就資助過他成為了黨國的接班人。現在,餘家孫輩為了黨國之難又慷慨相贈,心中自然感激,所以一並操作,全部做案之人,不論官職大小,都繩之以法。而這一切操作下來,也僅半個月時間而已。
這半個月,我和餘聽星也是最忙的。
我們要在軍統、警察局和黨國政府中周旋,把所有文件的真偽進行甄別。
而對於餘氏集團的人事安排,那些出走的得力老員工又得招回來。並重新選舉劉義為副總經理為餘氏集團的總經理,委任他率領餘氏集團原班人馬繼續奮鬥。
我的婆婆也難得開心。經過這事件之後,她也知道好人必有好報。
我們有時忙到半夜,累得倒床就睡。根本就沒有時間向組織呈報真結婚的事情。
一切都做得差不多了,集團的事情也不需要我們經常去。餘聽星所在的新1軍調動也下來了,明年3月即將赴東北。
我想要餘聽星從部隊辭職,回到餘氏集團管理自己的公司。但他說,他並不適合做生意。而且我們早就商量過,待父親之事完結後,就把公司所有股票捐出去。至於捐給誰?怎麼捐?他沒想好。
他想把股份轉賣,換成金條再送到根據地,但這動靜太大。
想捐給中華慈善總會,但總會在上海,需要找時間去見一見,還有一個過程。
餘聽星把這個事情向組織彙報過,組織的意思是捐出一部分,也賣出一部分,至於錢款如何給到根據地,組織會另有安排。捐出的一部分就是為了掩人耳目,好把轉讓的錢款悄悄轉移到根據地。
組織上這麼定,我們也就放下了心。錢財問題我們就不多考慮。
不管怎麼說,我在這裏就跟定餘聽星了。
經過了這麼多事,我離不開他。
他帥氣冷靜,又有大局觀,給我很大很大的安全感。在男人中,算是出類拔萃之人。
更重要的是,他很愛我。
晚上,他抱著我,要抱很久很久,才各自睡去。
我說:“就我們倆,誰都不知道呀,同床睡吧。”
他卻說:“對組織的忠誠就是言行統一。尤其是在鬥爭時期,我們更不應該放鬆自己。每一步放鬆就是意質力減弱的前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