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與不愛的人隻能離婚(1 / 2)

但是不管有沒有龍球,這婚我還是離了吧。

我對家的熱愛是非常深厚的。但現在,我非常的冷靜和漠然。

我甚至沒有告訴告訴爸爸媽媽和女兒我要離婚。我讓弗米也別告訴他們。

然後我們倆都請了一個假,去了鎮上的民政所,讓工作人員蓋了章,我們就拿到了離婚證。離婚後我什麼都不要,在離婚協議上我放棄了所有的財產。不過,個人的工資存款也有好幾萬,就算是過渡資金吧。

我搬出去,還得租房子是不?

現在,我們是還約好離婚不離家,等女兒中考完之後再公布。

那為什麼還要這麼急著離婚呢?

因為吳小秦那邊不能等了。離婚後他們可以暗暗的準備結婚的事情。

而我,早離與晚離真的不在乎。

我把家裏又找了一遍,還是沒有氤蘊龍球,我的手機和包也不見了。

隻有兩種可能,一是被弗米和女兒藏著了,因為我醒來,就沒見到。氤蘊龍球我應該是從1945年帶回來了的。

二是,我根本就沒有把包帶回來。

我把餘聽星離別之刻送我的戒指端詳了許久,突然明白,也許在我下意識的接這個戒指時,把包給丟下了。那麼,餘聽星會拿到我的包,還有我的手機。隻是手機上電池放在靴子裏,被我帶回來了,那麼他是打不開手機的。

若是後一種情況,那麼有可能餘聽星會帶著氤蘊龍球來找我。

那是不是我們有下次見麵的機會呢?

可是,他家裏出現變故,他能離開媽媽到我這裏來嗎?

我現在知道四維空間的道理,知道每個人的一輩子又一輩子的經曆,都是早就在時光機的四維空間裏儲存著。而某個人,如果偶然找到了蟲洞,那她就可以選擇最幸福的那段四維空間裏生活著。活一遍,沒玩夠,還可以再回來再活一遍。

因此,1945年廣州的家公餘國華去世是必然的,也就那個時光機裏的四維空間早就儲存著的。我隻是去經曆了這番。

如果我還想再去經曆,我還可以從1945年中秋節那個時間點開始,再次穿越到那裏。然後,我可以選擇不同的路徑去經曆那段歲月,但餘聽星家庭的變故都必然要發生的。無論怎麼經曆,事情的結果都是一樣。我就是時光機的過客,改變不了那個四維空間的結果。

而我在2016年天門山鎮的家,其實也在時光機四維空間裏早就存儲著。我碰巧一次一次的過來這個空間,經曆了兩遍啦。

弗米與吳小秦,他們兩人從那次監考偶然相遇到戀愛,再到出軌,其實也是必然要發生的。

吳小秦為什麼38歲了還是單身?她是在謀求著、等待著一段自己的幸福吧。

弗米結婚後被我慣著,越來越大男子主義,所以他出軌也是必然。他想要更多的刺激來安慰他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