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事實擺在眼前,這協議上的字,是卓希的親筆。
這麼多年的夫妻生活,夏青檸對於卓希太熟悉了!
她整個人都懵了,傻傻地看著律師,良久之後,又哭又笑地拿起這個協議看了眼。
上麵的離婚理由很簡單:性格不合,無法達成一致的人生目標與生活需求。
“嗬嗬,”她哭了:“結婚這麼多年了,現在我遭了難了,他才說跟我性格不合?這哪裏是性格不合?這分明就是見風使舵、見利忘義、大難臨頭各自飛了唄!”
蒼涼的聲音出自她的口中,帶著陣陣失落。
她往下看,卓希說他自願淨身出戶,名下三處房產,夏青檸、小風、小雨各一套,所有存款給小風跟小雨平均分配,並且,他們夫妻名下一共兩輛車,卓希的留著繼續用,夏青檸的拍賣掉並且將錢留給小雨,夏青檸的所有名牌包包、皮草、珠寶首飾這些,也全部都給小雨。
“哈哈哈!”
夏青檸笑了,雙手在桌上用力一拍,站起身,似嘲非嘲地看著對麵的律師,道:“想離婚,可以!”
律師麵色一喜,鬆了口氣,認真溫潤道:“夏女士還有什麼不滿意的地方,我可以代表卓希先生與你商談。”
卓希找到他接手這件事情的時候,態度是非常誠懇的,就怕對她跟小雨有所虧欠,所以夏青檸的車、包、珠寶什麼的,全都留給小雨,這些東西很多都是倪家出來的好東西,一沒戒指,一塊翡翠,都價值連城。
其實按照法律規定,領養的孩子也有繼承權,小風是有一半的繼承權利的。
但是卓希沒寫,他就是覺得,不想要夏青檸最後離婚了,簽字的時候還心裏不舒服。
他隻是給了小風一套房子,如此而已。
而夏青檸則是冷笑了一聲,道:“我跟卓希名下的房產,憑什麼給一個外人?什麼叫做三套房產卓希一套不要,我跟小雨小風一人一套?他騙鬼呢吧!他不要是應該的!是他欠我的!他活該淨身出戶!但是他把房子給小風一套,憑什麼?小風跟我什麼關係?他算是個什麼東西!跟我女兒搶房子,他簡直癡心妄想!三套房子,還有所有的一切,全都是我女兒的!”
律師沉默著,覺得很為難:“這樣吧,我會將你的意見轉達給卓希先生的。還有什麼嗎?”
有什麼條件說出來,一次性解決的好,安全局這種地方,來了還要搜身,還要安檢,跟犯人一樣,律師不想再往這裏多跑了。
夏青檸冷著臉,道:“兩個條件:1,所有的財產全部給小雨!2,小雨不得改姓,必須姓夏!滿足我這兩點要求,將來不管發生任何事,我跟卓希兩不相欠、老死不相往來!”
其實,卓希是向律師谘詢過未成年人改姓的事情的,尤其這個孩子還在少管所裏接受教育改造的。
所以律師很清楚這一點也比較困難:“好的,我會轉告卓希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