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靜山(2 / 2)

“母親,那封離婚的信是否已經收到?”

“是的!收到了!”

“那母親的意思?”

“你這不是胡鬧嗎?當初三媒六聘給你娶得媳婦,你說休就休了,你有想過讓紅蓮以後怎麼過日子?還有,讓娘在親家麵前怎麼交代?紅蓮又做錯了什麼?而且,你不在時都是她在照顧娘,你又有什麼理由拋棄她?”

老夫人一口氣說出憋在心裏的話,因為生氣,滿臉漲得痛紅,臉上的肌肉都不自覺地抽蓄起來。

“這我都知道,可我和紅蓮沒有共同語言,況我接受的是新思想,怎麼和她共處?再者,現在是1950年了,我知道現在婚姻上已經講究男女平等,可以自由戀愛。離婚也是可以的,不同於舊時代。離了婚還可以再找合適的,這對她來說也是一件好事,何必把我們兩個不愛的人硬綁在一起。”

“你簡直胡鬧!我不理解你那新潮思想,在咱們家就是不行,你學了幾年洋文就把老祖宗的規矩丟的一幹二淨,想都別想!”

老夫人斬釘截鐵,她是不理解兒子的新潮思想,她接受的就是舊思想,沒有辦法做她看來傷風敗俗的事。

“可是,母親,我愛碧雲,我非娶她不可。”靜山也是寸步不讓!他不是不孝,而是他對未來看的明白,碧雲是他留洋時的同校學妹,兩個人互相愛慕,互相賞識,早已惺惺相惜。

還記得在英國,兩個人站在猶如美畫風景的傍晚康橋下,映襯著晚霞,靜山問碧雲:“碧雲,我早已結婚,當年父母之命,媒約之言。雖然我從沒承認過,也沒有一天夫妻之實,但始終不再是自由之身。”

“靜山,我知道。我們趕上了這個新舊交替的年代,總有一些事不那麼如願,但是作為新思想的我們也有自己的選擇,既然我覺得你值得我付出,我就不會抱怨你什麼。”

麵對愛人的善解人意,靜山當場許下承諾,回國就會離婚,給心愛之人一個名正言順的名分。

碧雲比靜山小一級,兩人是在同鄉聚會上認識的,靜山大學畢業後,又在英國滯留一年,直到今年碧雲畢業,兩個人才雙雙回國。

“你這是存心和娘對著幹了?”麵對老夫人的不理解,靜山幽幽地回了句:“母親,實不相瞞,碧雲已有身孕,雖才兩個月,還不見顯身。我沒辦法丟棄她,也不能這樣做!我必須盡快娶她給她一個名分。”

老夫人聽了,果然被驚到。她也不是完全不通情達理,畢竟女孩沒有錯,都是自己的兒子惹的禍。怎麼辦?老夫人沉默了,她若讓兒子放棄紅蓮,就可能斷了紅蓮的活路;可若讓兒子放棄碧雲,一個婦道人家未婚先孕,先別說兒子不同意,就是對人家姑娘也沒法交代。

事到如今,老夫人隻好妥協道:“你可以納對方為妾,至於紅蓮,我去給她談談。”

“娘,怕是不行!現在新中國隻許一夫一妻製,不能再像舊社會那樣三妻四妾了。”老夫人聽了徹底懵了:“這話當真?這政府咋什麼都管?”

在得到兒子的肯定後,她猶豫了。她必須盡快作出決定,而且兒子隻能選擇一個。一邊是照顧自己多年的兒媳,一邊是等著讓自己抱孫子的陌生女人。老夫人活了這麼大年紀第一次麵臨這艱難的抉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