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這話,鄭天雲眼中猶豫之色消散,隻是一瞬間,又恢複了原樣。
鄭天雲的兒子和兒媳,也聽到了鄭少軍的話,兩人跑了過來,鄭少龍問道:“爸,快點告訴我們吧!難道你還想看到村子裏再死人?”
看到兒子和兒媳祈求的眼神,鄭天雲長長歎息一聲,這才把事情真想詳細的說了出來。
“這件事說起來,就有些話長了,這還要從文革初年說起……”
四十多年前,鄭天雲隻有十七八歲多,那時候十年動蕩還沒結束,大家都是集體大隊,搞生產,很多人居住在一起。不過,卻有一個例外,堯渡村裏有一家大戶人家,如果放在古代,那就是地主爺了,整個縣城內就屬他家最有錢,不知道山高皇帝遠的原因,還是地主爺那時候的背景很強,文革初期竟然沒被打倒。
然而,這位地主爺的命運卻不怎麼好,夫人沒有為他生下兒子,隻有兩個女兒。要知道,那個年代,封建思想很嚴重,認為沒有兒子便如不了祖墳,所謂的祖墳,指的是埋葬有眾多祖輩的墳墓群,一般至少是從爺爺輩開始才能稱祖墳。
如果一輩子未婚的光棍男人,不能入祖墳,古代的說法很簡單,將來輩輩出光棍。娶妻生子,但沒有兒子的男子死後,也不得入祖墳,所以舊時的人生不下兒子,就認親兄弟的兒子作為自己的兒子,這叫做過繼,過繼一個兒子,死後就可以被埋進祖墳了。
那位地主爺也想生下兒子,可就在他們努力時,發生了一件不幸的時候,小女兒在她十三四歲的時候,因為落水淹死,早早夭折。那時候的人都比較迷信,他們認為,還沒出閣的女孩要是夭折了,那是不能投胎的,魂魄不散,甚至還會私配陰婚,生下後代,霍亂家族。據說,當時這位地主爺,找來一位高人,那高人建議下,許諾重金,想給他的女兒給招位地下女婿。
所謂的地下女婿,其實就是配冥婚的意思,冥婚通常是指男女任意一方,由於天災人禍導致其死亡,封建迷信有一種習俗,把未婚親人找到一個年齡相仿,且同樣為單身已死亡的配偶,舉行儀式配冥婚,鳴炮,燃燭,上香,碘酒,餐宴,焚紙,最終入穴等,整個流程下來大概不到十分鍾。
這個消息剛剛傳出,整個至德縣城都沸騰起來了,雖然大家議論紛紛,卻沒有多少人願意當這個地下女婿。那時候文革剛起來,大家都知道,這是在搞封建迷信,要是要紅衛兵知道,下場可想而孩子,如果不是窮的叮當響,吃了上頓沒下頓的,誰願意去配冥婚?
鄭天雲家的日子,那時候相當不好過,兄弟多的驚人,足有七八個,比起了上頓沒下下頓還要慘,有時候每天隻吃一頓稀飯。鄭天雲那時候年少無知,也不懂這些,覺得要是能給大戶人家當了所謂的女婿,隻要拿回那些錢,便能解決了眼前的困境了。
鄭天雲回去和父母一說,父親當場就拒絕了,母親沒有文化,可以說是啥也都不懂的婦女,隻覺得現在日子難過,想都沒想便答應了。鄭天雲父親氣得不行,說堅決不行,母親則說了一句,不行的話你燒鍋做飯帶孩子,要是做不到,那就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