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紙短情長(5)難過,還是難過(1 / 2)

洪夏曾經看到過一個問題:人是什麼時候真正長大的?

16歲?18歲?20歲?

都不對。

答案是:當你意識到你該為你自己和別人負責的時候,並且隻能是你,隻有是你的時候。

比如說上學的時候,你隻要犯了錯,老師就會耳提麵命地請家長。

然而上了班,你因為遲到而被扣了工資,沒有人會關心是不是你媽忘了叫你起床,再比如,你加班到淩晨四點,你媽覺得女孩子這樣太危險了,跑到公司樓下大喊著要見領導,結果下場隻是被保安無情拖走……

長大以後的世界,是在各種合同上鄭重其事,一筆一劃地簽下自己的大名。

所以2011年的那個暑假,當洪夏和羅素素把昏迷不醒的張小言送進醫院時,她第一次感到一種徹頭徹尾的無力感,仿佛紅日炎夏裏被人當頭澆了一盆冷水。

醫生在手術前讓家屬簽字。

彼時尚未成年的洪夏,自然沒法以所謂“女朋友”的身份去扮演一個家屬。

她付不起這個責任,當然更重要的是,她也付不起這個醫藥費。

心間忽然裂開一陣酸楚。

情急之下,她點開了張小言的手機,翻開通訊錄,裏麵隻有兩個人:

一個是他媽,一個便是自己。

這樣的通訊錄一般會有兩個可能:第一種此人天賦異稟過目不忘,堪稱人形黃頁,可以記得住所有人的手機號;另一種便是此人社交圈極為狹窄,人緣也很差,不同外界進行任何溝通。

不管張小言是哪種,洪夏都不得不承認,那一刻她還是結結實實地被感動到了。

她小心翼翼地撥通了張小言他媽——林秋華女士的手機。

等待林秋華到來的時間裏,洪夏心裏默數著:醫院走廊裏的地磚一共有186塊,牆對麵的玻璃有28麵,窗外閃過的汽車大燈有12次。

晚上十點的醫院裏,人們頭頂慘白的燈光,和人們腳下刺鼻的消毒水味,一並讓人感到心悸。

洪夏終於繃不住了,她一把撲到羅素素懷裏,嘴裏喃喃念著怎麼辦,怎麼辦。

記憶裏張小言是那麼健康,認識他的一年裏他連感冒都沒有過一兩次,他每天嘻嘻哈哈地晃蕩在自己麵前,怎麼能說倒下就倒下了呢。

可他明明又是那麼瘦,身上也沒個幾兩肉,往那一戳就跟能被台風刮倒似的,他那骨頭脆得就跟一敲就能折了似的……

建立信心,再推翻……再建立信心,再再推翻……

都怪自己,為什麼要去吃燒烤?瞎裝什麼意氣用果粒橙潑別人?

還有你,張小言,你逞什麼英雄救美?構建和諧社會懂不懂!遇事兒裝個慫懂不懂!打不過就跑懂不懂!君子報仇十年不晚懂不懂!我在叫你你聽到沒!張小言你給我回來你聽到沒!

眼淚忽然不爭氣地流下來。

羅素素慌亂地幫洪夏揩了淚痕,輕輕拍著她的肩膀安慰她:“張小言吉人天相,別想那麼多,肯定沒事的,你看剛才那醫生的表情一副習以為常的樣子,那肯定對他來說小事一樁。”

林秋華那天從北京連夜乘車兩個多小時趕了過來,打開車門的時候,洪夏無意瞥到裏麵開車的中年男子,還有車後座上的小女孩兒。

未來得及多想,林秋華踩著高跟鞋風風火火地衝進了醫院。

羅素素隻說是大家考完試一起吃串兒,結果遇到了喝酒鬧事的人,不小心傷了張小言。

看見自己的兒子大晚上被兩個女生送到醫院,隨便一聯想,當家長的都該對青春期少男少女那點事兒心知肚明,洪夏當然也知道,所以她在林秋華的氣場下一個字都不敢多說。

林秋華那天臉上帶著明豔的妝容,嘴上塗著很正的大紅色,她穿著細高跟走路的時候一晃三扭,風姿綽約,滿滿的都是來自燈紅酒綠的大城市才有的氣質,讓彼時的洪夏在她麵前,仿佛一個清湯寡水的土鱉。

雖然張小言曾經說過,他媽媽隻不過是一個辛苦到北京打拚的普通白領而已,但那個時候洪夏的心中還是認定:大城市的女人,哪怕是單身母親,都是年過四十風韻猶存的不老尤物。

不過好在,平凡生活沒有太多狗血,張小言沒什麼事兒,既沒有失憶,也沒有病危,更沒有缺胳膊斷腿兒。

可能有點兒輕微腦震蕩,不過醫生說休息休息就好了,不會對他的知識儲備產生什麼影響。

比較嚴重的就是他腰上被啤酒瓶子傷的口子很大,縫了幾針,會留疤,但反正他是個皮糙肉厚的大老爺們兒。

林秋華讓洪夏和羅素素兩人回家休息,洪夏這才戀戀不舍地離開了醫院,那時的她並不知道:

這將是接下來的幾年裏她見張小言的最後一麵。

也許是林秋華那個晚上翻看了張小言的手機短信和QQ記錄,一邊看一邊大罵洪夏,導致她一整晚都在瘋狂打噴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