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憋了幾天後,終於到了開庭的日子,一大早董律師就驅車過來接上林飛三人,徑直趕往了香江油麻地法院。
林飛長這麼大,還是頭一次打官司,心裏難免有些緊張,包慶也同樣如此,他這一次要以證人的身份出席,會在法庭上發表證詞,同樣顯得有些緊張。
三人之中唯一有過打官司經驗的人,應該就是林安棟了,林安棟早年跑藥材生意的時候,因為生意上的衝突,也跟人打過官司,不過那是在內地,跟香江的法律終究有些不同,兩者的法律製度不是一個體係。
一路上,董律師也在跟林飛三人講開庭的程序,與內地糾問式的庭審程序不同,香江采用的事對抗式的庭審程序,對抗雙方分別是A方,民事案件中的原告或者刑事案件中的公訴人,B方,被告的律師。
具體的對方方士是,提出各自的證據,詢問己方證人,盤問對方證人,最後是相互辯論的階段,而法官的審理方式屬於不主動調查,更像是一個消極的仲裁人。
而香江庭審的最大特點,當屬陪審團製度,香江以前是日不落帝國的殖民地,在1845年正式通過了《陪審員與陪審團歸管條例》,這種製度也是香江司法製度最為重要的一部分,後來香江回歸後,因為一國兩製的原因,這種製度也得以保存。
對於這種與大陸迥異的司法製度,林飛還是頗為好奇的,以前他隻是在港劇和美劇中見到過,但是陪審團製度具體能起到的作用,他並不是很清楚。
“董律師,這個陪審團製度作用大嗎?”林飛問道。
董律師點點頭,解釋道:“任何民事和刑事審訊中,陪審團的人數都不會少於五人,一般的情況下都是七個人,如果有需要,法官也可以將人數增加到九人,陪審團不會受到任何幹擾和控製,可以依據自己的理性認定事實,在庭審中充分的體現民主,而陪審團的意見很重要,一定程度上能夠決定判決結果。”
“那這些陪審員會不會被收買?或者說,本身就是有人安排的。”林飛說道。
“這個不會,在確定陪審員之前,還會有很多的候選陪審員,司法常務官會分派一數字給予每名候選陪審員,然後將數字寫在卡片上,並且在對外法庭上公開抽取號碼,直到能夠組成一個陪審團為止。”董律師說道。
“怎麼聽著跟抽獎差不多。”包慶笑道。
“也可以這麼理解。”董律師說道。
半個小時候,林飛等人乘坐的商務車,終於趕到了油麻地法院,說實在,這家法院的麵積真心不大,而且建築外觀看起來也有些陳舊,甚至比不上內地三線城市的法院。
今天出了林飛三人外,張英也會到場旁聽,陳婷因為馬術俱樂部有事沒能來,不過一大早也給林飛叫了一通電話,並且祝林飛好運,至於司徒冬梅,她的身份有些特殊,也是作為證人,要在這次的庭審中發表證詞。
最讓林飛意外的事,喬治也來到了法院。
“嗨,林。”喬治打招呼道。
“喬治,你怎麼來了?”林飛有些意外。
“我是來給你助陣加油的,來自米國的啦啦隊長。”喬治右手放在下巴,擺了一個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