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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庭審結束,法庭宣布三天後再次庭審,旁聽的記者第一時間發布庭審動態。
這個案子幾乎是全民關注。
……
那些關鍵字,成功將這起案件推上熱點。
甚至網上有呼聲,建議立法解決酒店(包括民宿、旅館)私下提供住房給未成年人這一屢禁不止的行為。
網友樂此不疲地在網上討論,而經曆過未成年子女出外開房或因為早戀尋短見的父母,則情緒激動地譴責民宿的不負責任。
然而,輿論隻是輿論,法律是講理據的。
但社會輿論的力量,也令法官和陪審員在考慮這起案子的判法時,多了法理之外的考量。
就在所有人以為這起案子即將順利結束時,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
證人之一,當晚為死者辦理入住的前台彭瑤,突然推翻之前的供詞,聲稱她當晚其實看出死者是持他人身份證前來入住,但她不敢擅自做主,請示了民宿實際控製人唐希恩,也就是本案的被告代理人。
旁聽席嘩然,悄聲議論。
傅時禦眯眼盯著證人席上的彭瑤。
唐希恩神色未變,靜靜看著彭瑤。
原告律師隨即申請臨時呈上證據。
法官批準。
證據即是民宿前台的監控片段。
監控顯示,當晚,兩名死者到前台,遞上證件後,彭瑤拿著證件反複比對片刻,並未立刻辦理入住,而是與對方進行短暫了交談,交談內容不明。
幾分鍾後,彭瑤用前台的座機撥打了一個電話,並同電話中的人有簡短交談。
監控很清晰地拍到她在座機上按下的數字,即是唐希恩的手機號碼。
掛了電話,她給兩名死者辦了入住。
原告律師緊接著呈上來自運營商提供的通話記錄,證明當時前台的固話確實撥了一通有效通話到唐希恩手機,通話時間為二十餘秒。
一時間,所有人都看向唐希恩,看她如何自證。
唐希恩坐在位置上,麵無表情地盯著證人席上的彭瑤。
後者並不敢看她的眼睛,眼神飄忽在其他地方。
質證開始。
唐希恩突然笑了下,問:“小彭,你如何證明當時打給我的那通電話,即是對本案死者是否可以入住的請示?”
彭瑤臉白了一道,囁喏:“我是那樣說的。”
唐希恩挑了挑眉,麵上依然掛著笑,隻是眼神鋒利如刀:“你說你第一次的證詞,是我授意你做的偽證,那麼請問你,在推翻證詞之前,是否了解自己可能會因為作偽證而被調查、因妨礙司法公正罪麵臨起訴甚至坐牢?”
彭瑤駭然,但仍佯裝鎮定:“了解。”
唐希恩:“我給了你什麼好處,以至於你願意做這麼危險的事情?”
彭瑤怔住,小心翼翼看了眼陪審員,細聲:“你說如果不這麼說,我們民宿就會有麻煩,那我會失去工作。”
唐希恩微笑反問:“那你現在不怕失去工作了嗎?”
彭瑤噎住,半晌沒說話,直到法官提醒她,她才結結巴巴道:“我、我會重新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