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節 單曲(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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塵緣影視經紀公司拿的是表演類藝人的經營牌照。對於歌手雖然有經紀合約的簽約權,但是對於發唱片,那是不敢亂造次。

不但是涉及到牌照經營範圍的問題,而且還是一個行業差別的問題。

龔莎代表著公司,自然有權利限製藝人的發展,也就是說隻要她想,她完全可以代替張英夏作出拒絕的答複。這是經紀合約裏全權代表權裏注明的。張英夏如果不滿龔莎的安排,也隻能到公司裏,向著上一級做報告反映。而且很多情況下,這種反應基本都是石沉大海。至於演員合約,那是經紀合約下屬的一種分支。

眼下這種情況。原本隻是打算帶著張英夏來錄製一首歌應付一下演出而已,完全沒有出唱片打算的龔莎就要作出決定:答應還是拒絕。

在龔莎天人掙紮的時候,張英夏一臉輕鬆:“我同意。”

韓勤轉頭看向龔莎,他現在已經能確定龔莎跟張英夏是一種雇傭管理的關係,見識了很多的經紀人和藝人的他,不會看錯。

過了一會,龔莎緩緩的點頭。

…………

“對不起來晚了,”海山唱片公司的一個代表進來就帶著歉意說道:“這兩天發唱片的人太多了,有點忙!”

“沒事,沒事!”把代表迎進來坐下,韓勤笑道:“這位就是要發唱片的張先生。”

“啊!張先生年少有為啊!”代表的褒揚了一句。

“請問張先生是哪家公司的?”

“塵緣影視經紀公司!”

“塵緣影視經紀公司啊?”代表驚訝了一下,隨即臉色大喜道:“先生是準備個人名義發專輯嗎?”

“這有什麼區別嗎?”

“當然有了,少了經濟公司很多抽成啊!”代表一臉高興的說道:“至少經紀人那一部分就少了!”

龔莎臉色就黑了。有一種翻臉叫停的衝動。

張英夏一臉尷尬的看著龔莎,不光是他,小助理也趕緊把身體縮著更小,恨不得當自己是透明人。

代表根本就沒有注意,或者是注意了根本不在意:“那麼張先生是準備發專輯還是單曲呢?”

“單曲。”

“是帶著MV的麼?還是單純的CD!”

“CD吧!”

“明白了,簡裝版。前期壓製的款項是公司付款還是您個人付款呢?”

“……”

龔莎有點後悔,她完全不知道特麼的發唱片居然特麼的還要自己公司填錢?

雖然可以打報告申請,但是對於發唱片這種跨行業的事情,對於一個公司而言,就特麼跟發行電影一樣,那就是在賭而已,尤其是咋自己不懂的情況下,是在拿公司的錢在賭,更是拿自己的公司內的前途在賭。如果是陳君的話,公司還有可能支持玩一把,而自己跟張英夏,公司特麼決不會答應的。估計就是一句“研究研究”就打發了。

看著龔莎不說,張英夏隻要硬著頭皮問了:“大概需要多少錢呢?”

“以最簡單的製作標準,十萬張起步,十萬張的成本基本就是需要倆百多萬吧。確切的是兩百一十萬左右。有兩百萬這樣我們就可以開始印製唱片了!”代表很客氣的說道。

張英夏跟龔莎一樣不說話了。他全身家都沒有兩百萬。

“唉,往常不是五萬張就可以印製的嗎?”韓勤奇怪道。

“那是在經紀公司作保的情況下,要是大型的歌手經濟公司,甚至一萬張都可以開始印製了。但眼下……”代表以上很明白,你們不是玩私人印製的麼?

“你們公司不是有先墊付印製的先例嗎?”韓勤又問了一句。

“如果是喬佳天王,自然沒問題,我們甚至還會降低分成比例。隻不過……”代表說的很委婉,可是情況也說清楚了。這位新丁就不要享受這種待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