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五三節 鳳儀策劃(2 / 3)

很多公司都在想著,怎麼樣能讓現在的張英夏來出現在一條廣告之中。

眼見張英夏在考慮的時候,常市原不斷的往自己這邊加著砝碼:“我們公司旗下,有著巨大的代言家族,如果張英夏,能加入的話,一定能成為代言家族中,最為閃亮的一顆的!”

什麼‘最為閃亮的一顆’這類的話,聽聽也就算了。不過對於鳳儀重工旗下的代言家族,張英夏也是有所耳聞的。

像鳳儀重工這樣的公司,請明星,都是一批一批的請的。就跟一位姓馬的爸爸一樣,請明星,不成批的請,那都屬於丟麵子了。

別的不說,剛過去的年末的時候,鳳儀重工請了一幫子明星拍了一條不到三十秒的廣告,而其中出現的明星,就超過了二十位,全都是娛樂圈裏一線以上的明星,幾乎隨便一位,都是普通民眾能叫得上名字的人物。光是天王就有三位,天後也有兩位。

就這樣的陣容,拍攝的金錢花費,肯定是天價的。

但是就在這些人,被像拚盤一樣,湊成了一個三十秒的廣告。

人家鳳儀重工,玩的就是這種財大氣粗的霸氣。

不過眼下,還是湊趣的捧哏一下吧!張英夏裝作有興趣的樣子問道:“哦,有多大?”

常市原卻沒有一副受捧之後,滔滔不絕地的介紹,反倒是遞過來一張紙說道:“雖然我們有很多人,但是我們對張先生,是相當的重視的!您可以先看一下我們的條件。”

張英夏把紙接過來一看。上麵寫的是鳳儀策劃對他要請的初步計劃。

雖然隻是初步,但隻是一個計劃,就足以讓張英夏有點眼暈了。

鳳儀策劃邀請的主要就是兩個基本方式:一個就是每次單支廣告的拍攝,一次酬勞一千萬。這個價格,已經是國內一線頂端明星的價格了。

別的不說,章辰,現在估計也就是這個價格而已。

王蕾的那個兩千萬的標價,其實也就是一段時間裏的溢價而已,因為電影的加持,實在是太厲害了。

而另一個就更厲害了。

聘請張英夏做策劃兼代言人主演,陳青做導演,兩人合作做廣告策劃,第一次簽約的時間是三年,每年八千五百萬。

這三年的時間裏。這兩人需要每年給鳳儀重工拍攝至少兩支廣告。

此外,張英夏跟陳青每人還需要貢獻一個廣告創意。

不過這兩項工作可以放在一起進行,也就是說兩人一個策劃,一個導演,參演了自己策劃的廣告的拍攝跟演出。那麼等於這兩人,一年時間裏,就做兩個廣告就行了。

如果不明白的話,就是原本拍攝,跟創意是分開的。如果兩人合作的好,那麼就大家輕鬆,一年兩個廣告拍完就行了。

兩個廣告,一年坐收八千多萬。平均每人四千萬。這隻是他們兩人的酬勞,拍攝間的花費,那是另外算的。

沒人會嫌錢多。

別的不說,陳青估計就動心了,她現在憋著一股子勁兒的在攢劇本,想逃出《野蠻女友》這個魔咒圈子。

兩支廣告的收入,足夠支撐她拍攝自己電影的夢想了。

做明星就是這點好,尤其是大火特火的明星。廣告什麼的收入,簡直就是像坐收漁利一樣。輕鬆容易。

而對於張英夏來說,跟鳳儀重工的合作,錢反倒是其次的。關係才是最重要的一點。

不過這點不能明著說。

於是張英夏把意向書推回去說道:“常先生,不是我托大,我現在的身份,實在是太過複雜了。我是一個藝人的同時,也是一個老板,不能光是緊著自己掙錢,更多是跟旗下的藝人爭取利益的。”

“這點大可放心。您公司旗下的幾個藝人,我們都會有相應的廣告資源的。當然,首先,您得是我們鳳儀的人!”

“好吧,那我就明說了吧,我公司不算大,最近因為一個金唱片大獎,貌似還在不知不覺中得罪的一些人,再跟您公司合作的話,萬一引起一些反彈……!”張英夏話不說完,但是意思很明顯--除了錢意外,我還能得到什麼?